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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火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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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

走在人民路上,一会儿的工夫,碰见了三拨失去联系的老友。我1995年圆明园的邻居,四川姑娘萧望野,她当时搞摇滚乐,抽烟喝酒。现在在洱海旁,很文明地办了一所“那美”学校,教孩子们捏泥、做木工。接着又遇到高山,我1997年长沙的朋友,现在在丽江的拉市海租了一个大院子,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你织布来我耕田,每个周末还要共同看一次电影,做一次讨论会。画家寂地的家在人民路的末端,我们曾在上海有一面之缘,现在她无视大理的好山好水,整天坐在家里画画,每天一张,为慈善机构“瓷娃娃”做义卖。

经朋友张佺推荐,我们找到了我们在大理的食堂:一家素菜馆,自助的,随便吃,撑死拉倒,每人五块钱。吃得我都产生了负罪感。这里吃住都便宜,但反过来,你也别想赚到钱。我的朋友“舌头”乐队主唱吴吞,还有民谣歌手冬子,来演出,买票的不超过五十人,在北京上海他们都是票房爆满的艺人,为啥呢?据我分析,大理文艺青年很多,但都是生产者,大家都是卖东西的,因此对文艺消费积极性不高。这里的座右铭就是啥也不重要,画画只是为了填补时间,不比晒太阳更神圣,唱歌也不过是自娱自乐,花钱买票,那怎么行?还有养狗,这里是狗的乐园,你可以带狗进饭店、泡酒吧,甚至能乘公共汽车。有人走了,就把狗留在街上,这狗跟大家混熟了,吃百家饭,每日从服装店逛到小客栈,人们会指给新来者,它是某某画家的狗,好像还可以向该狗打听到它远走他乡的主人的八卦似的。

多好的地方,我们正陶醉呢,忘记了太浪漫是要受到造化的嫉妒的。某日晨起去逛三月街的集市,买了一个竹编的碧绿碧绿的背篓,便宜啊,买了个手衲的鞋垫儿,更便宜。然后感觉衣服口袋一轻,一摸手机丢了,我那个手机会说话,是给盲人专用的,丢了,在当地买不到。这下子一盆冷水,从浪漫主义回到了批判现实主义,骂小偷,这啥破地方。我们一路喊着:“还我手机,必有重谢。”喊到最后,绝望了,像那个在深海瓶子里的阿拉伯魔鬼一样,改称:“还我手机,必有重罚。”

世界尽头是北京

——《北京小兽》序

把一个人各阶段喜欢的书看一遍,也就是围绕这个人的黄道周行一圈。我刚认识绿妖的时候,住在清华一个老式红砖楼里,走廊黑洞洞的,两边堆放着破破烂烂的自行车、洗衣机。那时她给我念马拉默德的小说集《魔桶》,整个小说散发着犹太人特有的旧旧的味道,故事像风中的灰尘,散漫地展开。在一个个清华闷热的下午,有几次听着听着就入梦了,被绿妖的断喝吓醒,她考问我,刚才书里说了啥。恍惚七八页白念了。

看马拉默德,必须把整个小说看完,才知道它的好处。如果坚持不到结尾,那它很容易通向睡眠。而另一位犹太小说家辛格,会把你抓得很实在,让你瞪着眼睛,精神抖擞,眼皮还没眨几下,一个故事就讲完了。我们也参照着马拉默德,读过辛格的几个短篇。但还是觉得马拉默德的小说更有气质。尼采曾说过,晦涩的作家的幸运是,读者费力地读他们,并且把自己勤奋的快乐也归功于他。

后来,秋天渐渐深了,我们又换成了契诃夫。那时候读的是一本绿妖多年前买的焦菊隐译的《契诃夫戏剧集》。里面的“三姐妹”一辈子都梦想去莫斯科。玛霞说:“在这个城市里学会三种语言是一种不必要的累赘,就像长了六个手指头。”掩卷之余,我们聊起了各自的家乡,比谁的家乡差,谁的家乡土。由衷地庆幸自己身在北京。至于剧中的象征、荒诞的意味,反而没有太多感觉,因为这些故事都不陌生,曾经,我们一伸手,就能摸得到。

后来,我们搬到了明亮的炫特区,住在顶层十一楼,有一个朝阳的落地窗,白天要把窗帘拉得严严的,不然整个房间会成为大烤箱。这时,绿妖推荐我读《心是孤独的猎手》,说读它是文艺青年的必经之路。我就像前几年恶补武侠小说一样,替过去的自己补了一遍。那个小说让我想起了福克纳的美国南方,时间缓慢,有很多黑人小孩跑来跑去。植物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这本小说更像一首乐曲,中间充满了节奏和情绪。每个人都像一段旋律,带着他们的故事飘进你的视野,又飘走了。那个哑巴辛格,像一束乳白色的光,照耀着整个小说的天空。比如他在雨夜里,沉默地为黑人点一根烟。人们觉得他像耶稣的化身。可是后来他为了自己隐秘的感情自杀了,我和小说里的众多人物一样,感到惊讶,他本应给这个小说带来最终意义,可是小说还没完,他先死了。整个小说都只能不安地再次寻找价值,寻找家园。《心是孤独的猎手》不是德国式的古典音乐,有个辉煌的结尾,更像是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或者是德彪西。本来,在绿妖介绍这本书时,我以为是本矫情的书,一看之下,文艺青年的必经之路,还真是一条好路。

天气更冷时,北京发挥了它的优势:屋里有暖气。所有南方的美好,都会转头羡慕北京大玻璃窗里室内的温暖。冬日不读书干什么呢?这时,绿妖又从她的经典阅读仓库里捞出来一本,格林厄姆·格林的《一支出租的枪》。她向我说过多次,可我一听题目,就很抵触。但是架不住绿妖游说,就像父母催你去相亲。抱着给人一点情面的心境,听了一耳朵,我的心就被绑在了凶手的身上,跟着他一起逃亡,在迷宫一样的仓库里恋爱,在黎明突围,在楼顶杀仇人,最后他死了,我又被晾在了现实的北京,炫特区十一楼客厅中的茶杯前。茶水还温,华雄的头已落地*,一本好小说就是这么冷酷无情,它自管自地开始,溘然结束,你只能想办法去寻找下一本书。

下一本书来了。绿妖那时正在读刚出版的门罗的小说集《逃离》。她向我推荐,说门罗是阿特伍德的文学前辈,阿特伍德的诗我很喜欢,我们只选了最后一篇《法力》。隔着几年的时间,回望那个小说,感觉像看远方的一个窗户,落满灰尘的窗台上,有一堆死苍蝇。苍蝇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着微光。门罗细声细气地讲了一个令人惊悚的奇迹,优雅地引爆惊雷,然而自己却平静如水。

绿妖总是把对她影响重大的书籍推荐给我。我也会把我曾经去过的好地方介绍给她,并一起旧地重游。比方说,雅鲁藏布江边的桑耶寺。我前两次去那儿,都心魔丛生,咒天骂地。第三次跟绿妖去,在黄昏中,先沿寺外的转经道,拨动一个一个的转经筒,转了一圈。天空中,有排着队的倦鸟唱着歌回家,地上有下山的牛羊穿过马路,心魔于是隐去。

《直到世界尽头》、《青春无家别》、《北京小兽》,这是绿妖同一个小说曾经的三个名字,名字越来越具体,就像一个长镜头摇过天空大地,最后摇出了一棵树。世界就是北京,所有的道路最终都指向北京,所有的阅读都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得到了印证。

小说里有几个人:李小路、夏永康、孙克非。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北京火车站堵一下,每天有多少个李小路拖着皮箱,高举着战书,冲向这个城市。与她们擦肩而过的,还有那些失败的李小路,一样拖着皮箱,只不过有点儿旧了。她们的车票通向广大的乡村,或者略显寂寞的二三线城市。所以啊,北京不允许你打盹。你稍微一感慨,或者一走神,你的箱子就旧了,就有新人像森林里的藤蔓一样,从你的身边悄悄地攀上来。那个很文艺很羞怯的李小路,在小说里成长为一个在众目睽睽下,冲人大喊“去你大爷的……你冲我瞎嚷有什么用!”的时尚编辑。

小说中的夏永康,一个文艺中年。在北京的文化大酒局上,他们是永不消逝的电波。他们在不断地转世、复制,“刘主编还在路上,马上就到”,“这位是著名专栏作家”,“这位是某某的经纪人,他过去还带过周云蓬呢”,有新近到京的文艺女青年在场,他们蒙眬的酒眼就会重新闪亮。当然这是小说里的叙述。据我观察,这几年,随着北京丛林法则的日趋严酷,即使上述情况出现,他们的眼睛也不会次次闪亮了。现在的饭局,是每个人都低着头,滴滴答答地发微博。泡妞不是真理的全部,微博的关注人数才是硬道理。所以,夏永康最终只能落寞地坐在麦当劳里,消磨漫漫长夜。他即使变成真人,回到今日北京的文化圈,也只能做个沉默的羔羊。

孙克非,想当“海龟”。我印象最深的是他想在新西兰买个农场,这也曾让李小路动心。这个庞大的远方的农场化身为一只老狗,在他们的生活里忽隐忽现。他是一个疲倦的人,不文艺,但也不拒绝,是很多姑娘在北京,凌波微步最后选择的那块石头:“哪有什么爱情,找个理科生嫁了算了。”作为一块石头,他很被动。作者对他不大厚道,女主角李小路踩了他一脚,但只是路过。

小说里的人,都是一些小动物,在京城这个大森林里,就算迅捷如欧阳,凶猛如早期的夏永康,也只是一些猞猁、山猫档次的小猛兽。他们能听见森林深处的大型哺乳动物的咆哮,但是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它们的恶。他们当然也在吞食伤害小白兔、小灰鼠,但那些真正大动物的气息会让他们毛发直竖,甚至一声足音都足以让他们的洞穴坍塌。

小说的结尾,绿妖写到了宝城,那个恍如隔世的小城。它是我们童年对这个世界的印象,是收音机、路灯、推着车卖豆腐、偷窥女厕所的年代。在同一个空间里,时间有它相互独立的、不同的维度,像一个个锁着门的房间。

春节,离开北京,我到了绿妖的家乡襄城。城外有一大片坟地,还有一段老城墙,可以在上面散步。这曾是古代兵家的必争之地,经常在《资治通鉴》里被屠城。绿妖小时候会去书摊上租书看,一毛钱租一本金庸的书,然后坐在小板凳上,一天能看完整套《射雕英雄传》。她带我去那条旧书街,不出意料,那里已经成了放着“旭日阳刚”的大商场。绿妖带我去她的学校,那时学校有一个退伍军人出身的老校长,天天吆喝她们早起,在一条运煤车呼啸而过的马路上跑步。一肺的煤灰,回家都能生炉子。平常的时候,大铁门锁得紧紧的,不准随便出入。这让我想到了简·爱最初就读的教会学校。绿妖带着我,三拐两拐重返旧址,她扒着门一看大吃一惊:“怎么校园变得这么小?”我很禅宗地向她解释:“校园依旧,是你的心变大了。”春节亲戚聚会,有一位长辈还义正词严地训斥她:“你看你在北京混的,你连王都不姓了,你就姓你的绿吧。”

当然这里不是小说中的宝城,宝城在沈阳的北陵。我和绿妖去看皇太极的陵墓,走过长长的甬道,两边石兽静立,最后的墓地写着“宝城”。绿妖说:“我编了一个名字,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只不过它是住死人的。”

但小说里的人不是死人,你掐他们一把,甚至自己也会激灵地打个冷战。只要北京不被沙漠覆盖,那些人就还存在,在国贸地铁,在世贸天阶,在宋庄,在方家胡同,他们换了衣服,换了面孔,从一个酒局奔向另一个酒局,从一个小办公室奔向一个大办公室,从一个身体奔向另一个身体,梦里全是天通苑的楼房,醒来是三环,那里已成为巨大的停车场。他们跑啊跑,一旦被人生唤醒,他们就会被淹死。

鱼相忘于江湖

词曲:周云蓬

鱼忘记了沧海,

虫忘记了尘埃,

神忘记了永恒,

人忘记了现在。

也是没有人的空山,

也是没有鹰的青天,

也是没有梦的睡眠,

也是没有故事的流年。

忘了此地是何地,

忘了今昔是何昔。

睁开眼睛就亮天,

闭上眼睛就黑天。

太阳出来,为了生活出去,

太阳落了,为了爱情回去。

班若波罗揭谛……

幻觉支撑我们活下去

词曲:周云蓬

那是一片蓝葡萄,

挂在戈壁的天尽头,

云外有片大草原,

有个孩子在放牛。

道路死在我身后,

离开河床水更自由,

为了不断地向前走,

我得相信那不是蜃楼。

梦里全是湖水绿洲,

醒来满地是跳舞的石头。

啊,我的饥渴映红起伏的沙丘,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晕眩的酒。

清醒的人倒在路旁,

幻觉带着我们向前走,

大风淘尽了我的衣兜,

失明的灵魂更加自由。

我是世界壮丽的伤口,

伤口是我身上奔腾的河流。

啊,我的饥渴映红起伏的沙丘,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晕眩的酒。

我不要清醒的水,

我只要如梦的酒。

山鬼

词曲:周云蓬

有一个无人居住的老屋,

孤单地卧在荒野上。

它还保留着古老的门和窗,

却已没有炊烟和灯光。

春草在它的身旁长啊长,

那时我还没离开故乡。

蟋蟀在它的身旁唱啊唱,

那时我刚准备着去远方。

有一个无人祭奠的灵魂,

独自在荒山间游荡,

月光是她洁白的衣裳,

却没人为她点一炷香。

夜露是她莹莹的泪光,

那时爱情正栖息在我心上,

晨星是她憔悴的梦想,

那时爱人已长眠在他乡。

上帝坐在空荡荡的天堂,

诗人走在寂寞的世上,

时间慢慢地在水底凝固,

太阳疲倦地在极地驻足。

这时冰山醒来呼唤着生长,

这时巨树展翅渴望着飞翔,

这时我们离家去流浪,

长发宛若战旗在飘扬,

俯瞰逝去的悲欢和沧桑,

扛着自己的墓碑走遍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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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说←·

→下←·

→载←·

→网←·

空水杯

词曲:周云蓬

孩子们出门玩儿还没回来,

老人们睡觉都没醒来。

只有中年人坐在门前发呆。

天黑了,灯亮了,回家吧。

孩子们梦见自己的小孩,

老人们想着自己的奶奶。

只有中年人忙着种粮食。

长出来又衰败,花开过,

成尘埃,成尘埃。

长出来,成尘埃,

花开过,成尘埃。

十年流水成尘埃,

十年浮云,成尘埃。

* * *

*2009年,周云蓬邀请众多民谣歌手无偿录制了一张童谣公益合辑,每个歌手或翻唱或原创一首童谣歌曲,一共二十五首儿歌收录在两张CD中,专辑名字为《红色推土机》。CD销售的全部收益作为他所发起的帮助贫困盲童计划的基金。

*典出《三国演义》“温酒斩华雄”。

二、歌

吉他的故事

吉他之于我,好比战马之于战士。有时候,音乐节彩排结束,空空的台上只剩下一排排高矮胖瘦的吉他,好像冲锋前躁动不安的吃草的马群。吉他有生命,有它自己的故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参加过沈阳街头的碴琴运动。就是两拨人,轮流弹唱,技不如人者,或者请客吃饭,或者当场砸琴。一次,决战中我们这边掷出了一枚重磅炸弹,十几个人各抱一把吉他,站成一排,狂吼:“成,成,成吉思汗,有多少美丽的少女都想嫁给他,他拥有世界最大的国家。”声势太大了,一下子就打垮了对方的信心。后来,我独自来北京,还是一把吉他陪伴,唱街头,下地铁,跑酒吧,窜教室。保安来了,先抱上吉他跑,搬家时,先把吉他放进车。那是真的患难与共的生死交情。

记得徒步走西藏的时候,在山南露宿,睡觉时吉他就躺在身边,但有一天走得太累了,睡得有点沉,醒来突然发现吉他没了,天塌了,因为前面的路,谋生全依靠它呢。我想,肯定是给小偷偷了,就赶快报警,可由于吉他估价太低,警察破案的兴趣不大,所以找了几天都没下落。

后来,聪明的我想了个招,我的吉他是个电箱琴,对于小偷没什么具体价值,我就找人写了个告示,大意是只要把琴还给我,可当场酬谢二百元,还有一盒红塔山。结果,果然奏效了,一人来找我,声称他朋友捡到了,然后成交,琴回来了,钱拿走了。我抚摸着失而复得的它,在心里默默地祝告:老伙计,一场虚惊,只要你在,未来的路就有希望。

后来,这把琴老了,面板有了裂纹,琴轴也生了锈,我就把它挂在墙上,我去香港买了个国外产的新琴。演出基本不用它了,偶尔拨弄几下,嗅一嗅它身上千山万水的味道。

2005年,深圳电台发起了一个扶助贫困家庭的活动,他们邀请我拿出一样珍贵的东西拍卖,用作帮助的资金。我就想起了那把吉他,我心里说,老伙计,给你找了个返聘的工作,像我爸退休后老躺在床上,就容易生病,所以继续你的流浪旅程,发挥你的余热去吧。并且偷偷嘱咐它:你私下里见证过的我的那些爱情故事,可别乱说出去。最后这把琴拍卖了五千多元,换得了柴米油盐和一户人家几个月的温饱。

卖唱者言

春晚舞台上了若干卖唱歌手,闻之,令我这个曾经活跃在卖唱第一线的人备感欣慰。但北京地铁广播里还宣传着“抵制乞讨卖艺行为”,有点不和谐,这不是变相抵制春晚吗?真希望能借这阵东风,落实卖唱人的合法身份,像欧美国家那样,进行考核,定点上岗,成为都市公共生活中的特色风景。

作为一名资深卖唱人,下面我向读者普及一些此行当的基本常识,仅供就业无路者参考。

按照工作态度可分三类:

1.专业转正型。把它当做终生职业,全部生活收入都来源于此。比方,我在圆明园时期,邻居小罗按时去街边地铁上班,迟到要自己扣自己工资的。后来,他靠在北京卖唱的收入给乡下的妈妈盖了大瓦房。

2.临时救急型。比方刚来北京搞音乐闯天下的,一时马高凳短,没吃的了,一咬牙,拿着吉他就下了地铁。但只要找到唱片公司或者酒吧,接到了活儿,也就洗手不干了。

3.姜太公型。此类人,自认非池中之物,卖唱不过是名义。等找了一个爱传奇喜浪漫的好姑娘,或者被某导演、电视台看上,立马冲天而去。

从工作特点又可分两类:

1.守株待兔型。我就在西单唱,别的地方好赖都不羡慕不嫉妒,时间长了,我就成了西单女孩。我的朋友刘2,当年在东单也唱过很久,他想2012年作为东单男孩冲击春晚。

2.主动出击型。比方说,拿着自己的歌单到夜宵摊上,点一首歌五块钱,我那个小罗朋友拿着吉他去学校教室,瞅准下课的前一秒,冲进去,唱自己原创的歌,趁保卫科的人还在路上,迅速收钱,撤退。这个得有点军事素养,不可轻易效仿。

总之,从业者若嗓门大,琴弹得糙,且神经强悍,更可成为该行业的佼佼者。

和其他体制外职业一样,卖唱也是高风险工作。好了,你能赶上旭日阳刚;差了,你要去收容所蹲几天。举一个经典的案例,上面提到的东单男孩刘2,某年在东单卖唱。话说,他正唱得美,警察来了,看他衣衫不整,没暂住证,就把他带到了派出所。按规定要遣送的,刘2好说歹说,警察叔叔决定让他写个检讨拉倒。可这时出了个美丽的差错,有个姑娘天天在通道听刘2的歌,一看偶像被抓了,一路尾随而来,和警察大吵大闹,搞得叔叔们很下不来台。警察生气了,就公事公办,把刘2遣送回了济南。桃花运还是狗屎运,一念之差。

大多流浪歌手看似浪漫洒脱,实际心中暗藏很多尴尬和辛酸。但流浪艺人是民间音乐自由的土壤,当我们称赞《荷马史诗》还有《二泉映月》的时候,也请多多善待身边的卖艺人。

第一次出国看演出

2010年9月22日,我应歌德学院之邀,参加了汉堡“绳索道音乐节”。这是我参加的第一个国外音乐节。那里是一个著名的红灯区,滋养了摇滚乐和最初的嬉皮士群落,披头士就是从此地发迹的,当地人至今仍津津乐道,说当年他们在酒吧里,每天要唱五个小时。我第一次参加国外的音乐节,所以认真地观察了他们的运作模式。演出共三天,有二十多个场地,将近两百个乐队演出,三天的套票折合人民币要一千多元。我们的团队里,有上海著名乐评人孙孟晋,每天大家都拿着演出指南跟着他,研究看演出的攻略。老孙喜欢看风格生猛的乐队,所以第一场就把我们震了出来,只留下他自己在里面手舞足蹈。我们换了一个民谣场地,有一个苏格兰的小伙子,一人一箱琴,他的演出行头和我很相似,他的嗓音酷似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简单的旋律不断地反复,好像在讲故事,带给台下一阵阵哄笑。他演唱结束的时候,台下人热烈鼓掌,求返场,但是他不想演了,就下来跟观众站一起,对着空空的舞台煞有介事地鼓掌。观众大笑而散。

看了几场,给我印象很深的是,乐队开始时间都很准时。他们的调音时间不像国内乐队那么长。我和绿妖还去了披头士第一次演出的酒吧,破败的老街,酒吧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屋子里挂满了披头士成员的相片。我们一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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