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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福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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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好像被蛊惑了一般,动也不能动,嘴巴能张开却发不出一丝声音,就连眼皮都沉重得想要闭上。

就在嘴唇碰到她耳朵的瞬间,湿热的触感突然让她回过神来。

身子猛地一缩,从他的气场中脱离开来。

博哲还保持着身体倾俯嘴唇微张的姿势,目光中划过一丝失望和迷惑。

凌波咬唇道:“还没包扎好呢。”

“……”

半晌,博哲怅然地长叹一口气,恢复了正常的坐姿。

凌波低着头,把绷带调整好,打了结。恩,鬼使神差,打了个蝴蝶结。

包扎好了伤口,两人相对坐着,一时竟然无言,刚淡下去的暧昧气氛,似乎又有重新聚拢的态势。

凌波搜索到她能最快想起的一个问题,开口道:“你还没说,你的伤到底是怎么来的。”

“我说了呀,被熊瞎子挠的。”

啊,他是说过了。

凌波双手捧住发烫的双颊,慌不择路地问道:“那你是怎么碰上熊瞎子的?”

博哲想了一下,还真说出一段事情来。

其实最先碰上熊瞎子的并不是他,而是四阿哥胤祉。这次秋狩,胤祉也是所有身负重要差事的阿哥中,唯一一个随行的。他出猎的次数并不多,但偶尔一次,就碰上了罕见的熊瞎子,不知是倒霉还是幸运。

这件事情发生在乌珠绯闻之后,博哲当时是跟马武结伴行猎的,无意中听到呼喝声,赶过去的时候,熊瞎子已经完全狂躁化,恶狠狠地向四阿哥胤祉扑去。两人的反应都不算慢了,立刻都向熊瞎子扑了过去。

暴躁的熊瞎子只挥了一次爪,就把他们两人的坐骑都给抓伤。

从马上跳下来的博哲和马武,都亮出兵刃,跟熊瞎子搏斗起来,一面又要保护被这熊瞎子盯上的胤祉。

过程充满惊险,熊瞎子最后当然被三人合力杀死,但博哲也在搏斗途中,为了保护胤祉,而被熊瞎子挠了一爪。

别看是一爪,人挠的跟熊挠的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博哲当场就血如泉涌,送回营帐的时候,浑身浴血,十分吓人,众人还以为他被抓得开膛破肚了,幸好随行太医飞快地将血迹清理干净,看清伤势的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三道深深的爪痕,成了博哲此次秋狩的军功章。但代价就是至少十天不能饮酒,不能吃虾蟹海鲜及辛辣刺激食物,而且伤口不能碰水,洗澡要非常小心,最好是让别人帮忙,这一点让从来没有让下人近身伺候的博哲非常抓狂。

“你这人,就不能消停点,秋狩几天,就又是绯闻又是受伤的。”

听完过程的凌波,没好气地埋怨他。

博哲笑着说以后不敢,一定好好保重自己,但心里还是对自己见义勇为的壮举感到骄傲的。

凌波对他的性子也有一些了解了,知道他一定不以为然。

“你救了四阿哥,他是不是很感激你?”她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博哲点头道:“人称四阿哥铁面王爷,我倒是觉得他挺平易近人的。”

凌波眼睛一亮道:“他对你平易近人?”

“至少我们还谈得来。”博哲满不在乎地耸肩。

凌波微笑道:“这太好了,跟四阿哥打好关系,对你将来有好处。”

博哲疑惑不解地皱眉。

凌波也觉察到自己失语,忙打个哈哈掩饰过去。

“对了,你又是怎么跟我阿玛打赌的,为什么要跟两位哥哥打起来?”

博哲长出一口气,憋屈地把打赌的起因和过程都说了一遍,末了说道:“这还不都赖你,我好心好意来看你,你却把我当贼抓起来”

凌波此时已经觉得后悔了,但很及时地想起今天她本意是要敲打他的,就算心里软了,嘴上也不能软。

“那谁让你跟乌珠勾勾搭搭了回京三天居然都没有来看我;明知道我会为谣言生气,也不过来跟我解释。”

提起这个,她还是很介意的,说着话,脸颊就又气鼓鼓了,嘴唇也嘟了起来。

博哲一伸手,又捏住了她的鼻子,他越来越喜欢用这个动作调戏她了。

“你个小没良心的,我之所以过了三天才来看你,还不是为了给你准备礼物”

凌波拍开他的手道:“什么礼物?”

他惊问:“你没有看见么?”

凌波一头雾水。

博哲一拍脑门,恍然道:“我把东西落在你床上了,你居然到现在还没看见。”

他非常纠结地站起身道:“走,咱们回你院子去。”

两人一路回到梧桐院。他们都已经知道先前抓贼是马武和李荣保虚张声势,为的就是堵博哲,现在把戏戳破,自然就不会有护院四处乱跑着抓人了,所以一路风平浪静。

进了梧桐院上房,还在留守的绣书和画屏见到凭空出现在府中的博哲,都像见鬼一样张大了嘴巴。

凌波已经懒得跟她们解释,随口赶走她们,关起了房门。

反正全府上下都知道博哲半夜爬她窗子了,没什么好掩饰的,大大方方共处一室,心不亏脸不慌。

博哲走到床前,撩开帐子,探着身子,果然从床上拖出一个包袱来。

凌波坐在床边,将包袱抱在腿上解开,露出两张雪白雪白的皮毛,在灯光下泛着柔软的光泽。

她惊叹地抚摸着皮毛,感受着手掌底下顺滑绵密的质感。

“这是什么皮毛?”

博哲骄傲道:“上等的白狐皮。”

凌波又惊又喜:“你从哪里得来?”

其实这狐狸皮就是碰到乌珠的当天得来的。

“要不是为了追那两只白狐,我也不会深入山林,后来也不会遇到了乌珠。”

“就算你没有追入深林,乌珠也会有其他办法跟你相遇的。”

算了,女人吃醋是不能深究的,博哲不想再解释,转而说起白狐皮的来历。

“当日得了这两只白狐,我想着冬天给你做见白狐皮的披风该多好,你一定喜欢。又想着,若是一回京就给你这个惊喜,你一定更加高兴,于是呀,我就在当地找硝制皮毛的工匠,打算在热河硝制好了,直接带回京里。

“可是没想到,因为出了熊瞎子的事情,四阿哥受了惊,我又受了伤,皇上的兴致就弱了,提早了好几天启程回京。没法子,我只好派人留在热河,等着那工匠硝制好皮毛,自己则随大部队一起回了京。这皮毛,就是从热河快马加鞭送回来的,饶是紧赶慢赶,也还是晚了三天,所以我等到今日才来看你。”

凌波捧着毛皮,咬唇道:“你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个,所以带伤来我家?”

博哲点点头。

心尖子上仿佛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热热地融化,感动化作眼泪,从眼眶里涌出。

“别哭别哭,我送你东西是为了让你笑呀,你怎么哭了呢”博哲又慌里慌张地去擦她的眼泪,常年握兵器的手,碰到她娇嫩的肌肤,粗糙粗糙的,微微有点疼。

凌波扑进他怀里,放肆地哭了起来:“你真好,你真好。我再也不跟你使小性子了,再也不想着敲打你了,呜呜……”

博哲先是愣了一下,继而用力抱紧了她,嗓音粗噶道:“真想立刻把你娶回家”

正文 77、如果期盼落空

事实证明,每当人们花前月下,想把浪漫进行到底的时候,总会有煞风景的人跳出来。

博哲抱着凌波,手放在她背上,正蠢蠢欲动,老头子米思翰就推门而入了。

要知道内室的门是没有关起来的,老头子一进门,就看清楚了屋内的情形,脸色登时就非常精彩。

博哲吓得立刻弹出去好远。

“咳咳”老头子故意咳嗽得很大声。

凌波终于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垂着头,手上却依旧把装了白狐皮的包袱抱得紧紧的。

女大不中留啊

米思翰内心纠结着,冲博哲招手道:“你过来。”

博哲屁颠屁颠跑过来,跟着米思翰出门站在院子里。

米思翰一声不吭,面无表情盯着他看了半天,直到看得博哲心里发毛,才露出了一丝笑意,眼中也流露出了赞赏。

“小子不错,带着伤以一挑二,居然还能不落下风。”

其实他这话还是有点偏向马武兄弟了,要知道当时的情形,博哲并没有落败,他如果奋起反击的话,马武和李荣保可未必能讨了好。

不过博哲现在刚刚占过人家闺女的便宜,心里头甜着呢,并不在意这些。

他嘻嘻笑着道:“那这场比试,算谁赢啊?”

米思翰大手一挥道:“算你赢了。”

博哲大喜,忙道:“那,以后我是不是……”他搓着双手,咧着嘴,讨好地笑着。

米思翰嫌弃地撇嘴道:“别笑了别笑了,渗得慌。我老头子说话算数,以后我们富察家的大门,永远对你敞开,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博哲眼睛大亮。

“不过——以后还是白天来的好,大半夜的,你不嫌麻烦,我们还嫌你扰民呢。”

博哲金鸡啄米一般的猛点头。

“谢谢岳父大人”

米思翰眼睛一瞪道:“没过门呢,别乱叫啊”

博哲挠着脑门,谄笑道:“还不是早晚的事儿。”

米思翰冷哼道:“我丑话可说在前头,这府里任你来去自如,但是你必须得给我收起那花花肠子,再搞些不清不楚的事情出来,老子照样切了你”

他眼睛往博哲胯下一扫,跟刀子一般。

博哲下意识地双腿一夹。

“岳父大人放心,小婿对凌波是一心一意,从来没有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情,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有”

他拍着胸脯保证,信誓旦旦。

米思翰这才点头,抬脚就走,博哲欢天喜地目送。

走吧走吧,快点走掉,我好回屋去,继续温存

仿佛脑后长眼睛,能够看穿他心思一般,米思翰刚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

“你怎么不跟出来?”

“啊?”博哲愣了一下,期期艾艾道,“您不是说,这府里任我来去么……”

米思翰双眼一瞪:“准你来去自如,可你的人身安全,我可不保证啊。”他双手握拳捏起来,嘎巴嘎巴响。

博哲颈后发凉,耷拉着脸,跟在了他屁股后头。

凌波就扒在上房门边上看着,见他没精打采地被父亲拎出去,不由捂嘴偷笑。

博哲离开富察家的时候,已经快四更天了,再过一会儿,天都该亮了,他索性也不回府,就在街面上策马游荡。

黎明前的黑暗,街上冷冷清清,鬼影子都不见一个。

他刚得了特赦令,以后在富察家可以自由出入,再也不用像从前一样偷偷摸摸地做贼,而且跟马武和李荣保打了一架后,感觉反而跟富察家一众爷们儿更加亲近,真的成了自己人一般,心里的兴奋劲儿就别提了。

他在街上骑马跑了一圈,天就蒙蒙亮了,直接进宫去当差,一夜没睡竟然也神采奕奕,丝毫不见疲态。

※※※※※※※※※※※※※※※※※

夏子语环顾这个房间,以后这里就是她住的地方了。

博哲回京之后,虽然并没有刻意提起,但郭佳氏还是知道了他受伤的事情,心疼之余,趁机也提出给他安排一个贴身丫头的建议。

博哲原本不想要,但郭佳氏这次很坚持,而且也说过完年大婚,凌波这个新妇进门,身边也需要有熟悉简亲王府情况的丫头提点,倒不如让夏子语先过去跟着他熟悉熟悉他院子里的事情,日后凌波进门了,使唤起来也得心应手。

博哲这才答应了。

夏子语就是今天早上搬到他院子里去的。

博哲这个主人不在,但郭佳氏早有吩咐,所以阿克敦便领着她到了事先预备好的屋子里,说这是给她住的。

夏子语安置了自己的行李,又收拾了屋子,便出门找到阿克敦,问起博哲平日的起居饮食来。

阿克敦跟了博哲多年,要说博哲几岁开始不尿床,几岁开始舞刀弄枪,几岁开始骑马射箭的,甚至几岁开始对女人感兴趣,这些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但如果说到他平时爱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起床时是先洗脸还是先上厕所,吃饭挑不挑食,一口饭嚼几下,爱吃甜的咸的酸的还是辣的,他就有点抓瞎了。

好不容易应付完,夏子语若有所思地走开,他便觉得就跟绕着北京城跑完一圈似的,浑身大汗淋漓。

不过,阿克敦也算粗中有细,夏子语问的巨细靡遗,让他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似乎她对博哲的好奇,已经超过了普通丫鬟关心主子的程度。

也许她只是特别特别地关心主子?

阿克敦挠了挠头。

博哲回来的时候,是晚上,被人横在马背上驮回来的。据说是跟几个同在宫里当差的八旗子弟喝了酒,很尽兴,烂醉了。

阿克敦背着他进了院子,见夏子语迎上来,他第一句话就是:“别让福晋知道。”

夏子语“哦”了一声,皱眉道:“爷怎么醉成这样?”

“爷今天高兴,多喝了几杯。”

阿克敦把博哲背进屋子,放在罗汉床上,夏子语忙把一个引枕垫在他脑袋下面。

“我叫人给爷烧热水,你用心照顾着。”

阿克敦交代完出门。

博哲双眼紧闭人事不知,脸上泛着异样的红色,浑身都弥漫着浓重的酒气。

夏子语先替他脱了鞋,又解开他的外袍,绞了湿帕子,给他擦脸和脖子。

博哲发出一声呓语,砸吧几下嘴,动了几下。

夏子语按住他,等他消停下来,又给他擦手和胳膊。

“丫头……”

博哲又发出一声呓语,她这次听清楚了。

“爷,您叫我?”

博哲可能是觉得热了,迷迷糊糊地抬手扯自己的领口,酒气上涌,皱着眉呻吟了一声。

“爷?”

夏子语见他并没有回答,想来还是醉着,听不见她说话。她放下帕子,倒了一碗浓浓的茶,扶起他的脑袋,凑在他嘴边。

迷糊中的博哲感觉到嘴边的硬物,下意识地张开了嘴,茶水入口,把嘴里的酒气冲淡了,胸腔内的一团热火也消退很多。

但只喝了两口,他就不想喝了,烦躁地扭着头,抬手就是一挡。

他完全是意识模糊下的动作,但夏子语本来托着他的上半身,就已经很吃力了,被他用手一打,正好打中她拿茶碗的胳膊。

她一时没拿牢,茶碗翻到,整个扣在了博哲胸膛上,当然碗里的大半碗茶水也都洒了。

夏子语郁闷地皱了皱眉,把茶碗拿开,又拿帕子来擦他身上的水渍。

博哲迷糊之中感觉身上有什么东西在移动,软软的,轻轻的,就好像,就好像凌波的手。

他抬手一抓,将那移动的东西握在了手里,嘴边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

“丫头……”他呓语着,“我们明儿就成亲吧……”

夏子语浑身一僵,她终于明白“丫头”是说谁了,不是她,而是凌波,她将来的女主人。

“爷,你喜欢凌波格格吗?”

她在博哲耳边轻轻地问。

博哲闭着眼,笑得傻乎乎的。

“喜欢……好喜欢……”

她心里一酸。

“那,除了凌波格格,你还喜欢谁呢?”

她抿着嘴,有点紧张有点期待。

博哲皱着眉,显得有些困惑有些烦躁。

“谁也不喜欢……就喜欢丫头……我心里只有你……丫头,丫头……”

他呓语着,把夏子语的手按在心口,脸上罩着一层迷蒙的甜蜜。

夏子语黯然地咬住了嘴唇。果然童年的回忆是不长久的,过了这么多年,大家都长大了,你已经忘记我了对吗?那你是不是也忘记了,曾经,你也说过喜欢我?你也说过你要我做你的新娘子?

她眼角有点发热。

当她家破人亡,当她从天堂跌落地狱,当她饱受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当她在穷困饥寒中挣扎,她也曾绝望过,也曾哀怨上天过。然而,当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当她成功地唤起这个昔日玩伴对她的同情时,她以为,生活就要发生改变,只要她努力,暂且忍耐,安宁和幸福就会慢慢对她打开大门。

她不奢求高高在上,不奢求锦衣玉食呼奴唤婢,不奢求成为他最门当户对的妻子,因为她知道她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得到这一切。

可是,作为他的青梅竹马,作为他曾经那么信任过那么喜欢过的女人,她难道不能有一点小小的期盼么?

也许她会称为他的妾室,就算没有高贵的名分,至少也能获得他的真心,至少也能在他心里占有一席之地。

她是这样以为的,也是这样打算的,所以进府以后她努力地讨好郭佳氏,努力地表现她的贤良淑德,现在也成功地来到了他的身边,成为最贴近他的女人。

可是,如果他的心全给了他未来的妻子,那么她想要的东西,还能得到么?

正文 78、捡别人剩下的

如果夏家没有落败,她是不是能够更加理直气壮地站在他身边?

看着俊面酡红,偶尔还皱眉呓语的博哲,夏子语很快地否定了这个幻想。

她是汉人平民,以博哲这样尊贵的身份,他的嫡福晋、侧福晋、庶福晋都不可能轮到她,不管是富有时,还是穷困时,她最多都只能做他的一个妾,一个用夏姨娘来称呼的妾。

幻想破灭的夏子语,有一瞬间的绝望,可是她很快就清醒过来。

她本来就对这些看得很清楚的,她本来就知道,自己想发达,第一不能贪心,贪心会产生,会驱使浮躁,浮躁会让她做出不应该做的事,最后会让她失去所有;第二下手要快,她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现在甚至连感情优势都没有,她唯一的有利条件在于,目前她是最贴近博哲的人。

博哲到现在还没有过女人。

如果她成为他的第一个女人,是不是……

突然有人敲门,阿克敦在门外说道:“子语姑娘,热水来了。”

夏子语是郭佳氏安排来的人,是博哲的贴身丫鬟,稍微有点脑筋的人都知道,她的丫鬟身份只是暂时的,很快会变成通房,如果得博哲欢心,很快又会从通房晋升成姨娘。

不管怎样,阿克敦对夏子语有必要的尊敬,所以他称呼她子语姑娘。对于丫鬟来说,能被称为某某姑娘,本身就已经是一种体面。

夏子语收拾了情绪,应了一声。

阿克敦推开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下人,每个人手中都拎着一大桶热水的。

博哲有单独的浴室,但实际上跟他房间是连通的,只隔一道门而已。

阿克敦带人把浴盆灌满水,然后就退了出去。

从今往后,贴身伺候博哲的事情,全部都是夏子语来做了。

当然,以夏子语的力气,是搬不动博哲的,喝醉酒的男人都特别重。所以阿克敦在走之前,帮忙把博哲扛到了浴室里,在夏子语脱掉他的衣裳后,放进浴盆中。

浸入热水的博哲似乎清醒了一些,眼睛睁开了一条小缝。

“爷,奴婢给您沐浴。”

夏子语站在博哲背后,隔着浴盆,先把他的辫子打散。

博哲“恩”了一声,又闭上了眼睛。他醉得太厉害,脑子反应很慢。

“你什么时候来的?”

郭佳氏跟他说过会安排夏子语过来做他的贴身丫鬟,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今儿早上,爷当时不在。”

“恩……”

说完这么点话,博哲似乎又睡过去了,升腾的热气让他浑身放松,神智更加涣散,全身两百零六块骨头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在叫嚣着舒服和懒散。

夏子语先替他洗了头发,然后又撩水替他擦胳膊和肩背,她也是第一次干这活儿,显得有点生硬,尤其是擦到他下半身的时候。

但是博哲实在醉得太厉害,竟然没有半点尴尬或反抗。

夏子语在心跳加速的同时,也暗暗庆幸。

“爷?子语想问你几句话?”

她试探着说完这句话,半晌才得到博哲的回应。

“说……”只有一个字,他的语气仿佛浴盆里的热水一样飘渺。

夏子语知道,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而且事后也经常会想不起来。

“爷,喜欢子语吗?”

“……恩?”

“爷喜欢子语做你的丫鬟吗?”

“……喜欢……”

“爷喜欢子语伺候您?”

“……恩……”

“那子语永远伺候你,好不好?”

“……好……”

夏子语深呼吸了一下,不能着急不能着急,慢慢来,今天才是第一天,她还是几个月的时间。

她按捺住狂跳的心脏,什么都没有干,老老实实地给博哲沐浴完,然后又叫了阿克敦进来,在他的帮助下,给博哲穿好干净的睡衣,扶到内室床上睡了。

抹了一把汗,夏子语对阿克敦道:“多谢。”

阿克敦低下头去,道:“这是本分,姑娘也安置吧,我走了。”

他没有看夏子语一眼,一路低着头出去。

夏子语意识到什么,低头一看,自己的衣裳都在帮博哲沐浴的时候打湿了,紧紧地贴在身上,幸亏是深秋,衣裳厚,看不出内衣的颜色,但身体的曲线却已经显露无疑。

她眨了眨眼睛,突然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

贴身丫鬟,是要值夜的,入夜的时候,夏子语就已经把被褥搬到了博哲房里。如果博哲醒着,说不定还不会要求她值夜,但这时候他醉着,完全不晓得情况。

内室很大,一道屏风,把这屋子隔成了里外两半,里面一半,是博哲的床,外面一半,盘着一张小炕,这张炕就是夏子语值夜用的床铺了。

她把被褥铺设好,解衣上炕,裹好了被子。

炕是靠墙的,墙面上镶着窗户,外面的月色很好,窗纸上也映着清冷的光辉。

夏子语辗转反侧,做贴身丫鬟的第一天,她失眠了,一直到后半夜,三更过半才睡着。

结果就导致,第二天早上,博哲起来的时候,她都还没醒。

而等她醒来的时候,博哲早已经洗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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