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铯情史-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饫铮投帐酰蒲Ш凸倭胖饕澹缤斩竦奈灼乓谎颐潜涑沙橄蟮氖堤濉5怯当刮颐腔毓榈牟皇亲匀唬ㄈ绻匀幻槐恢匦陆幽桑旧聿还且桓隽闵⒌牟糠郑侨送ü两谄渲卸玫降淖芴逍浴R蛭当Р唤鍪窍萑肽嗵叮窃ぜ扑劳觯ぜ扑嬷吹母堋T谡饫锷榈扔谝怀霰纾谡獬霰缰校峋植糠值拇笸郎奔辛怂腥宋铩J率瞪希馐且蛭锏阶芴逍裕ǖ牵芴逍杂涝兑参薹ù锏阶芴逍裕蛭颐窃谟当е蠹绦嬖冢绻颐撬懒耍颐蔷褪裁匆泊锊坏搅耍┦且晕鄣模褐挥性诎槭且恢肿晕椅那榭鱿拢椴糯锏阶芴逍浴�*
*我们知道,古代的人将拥有一个女人视为献祭,至少在诗歌中如此。似乎除了死亡之外,女人被当成献祭的动物对待。关于这一点,我一定要坚持这个事实,即女人比男人更是色情的中心。如果没有孩子负担,她是唯一一个可以献身的人。而男人几乎首先是劳动或战争的动物。不过,我基本上是以男人的名义谈论色情的。我认为没有必要从女人的角度看待我所谈论的每个情形。这是因为,与其说我要描述色情的总体特征,不如说要把握一种活动,人类的存在借助这种活动找到色情的总体性。
第五部分:色情史
Ⅰ 婚姻
1。色情从违反道德的性欲发展而来
这本书的主题是色情的历史,到目前为止我只谈到了构成这段历史的要素。但是实际上这里涉及的是最初的、历史的活动,人的性行为不同形式来自这些活动,如同时间的流转发展了这些形式一样。人们很容易就会承认,这些最初的活动具有决定的重要性。如果色情的历史不着重考虑这些活动,几乎毫无意义。
这一点尤其重要,特别当色情后来发展各种各样的形式,这些形式重申色情的基本主题:“婚姻的颠覆”、费德尔情结和消耗自身的欲望在一向以总体性为目的的活动中起作用。每一次当一个人突然表现出一种令人惊愕、与他平常的举动和判断截然不同的样子,这些主题就会重复出现:他让人看到一种不可告人的反面,它与惟有我们才能表现出来的正面、正确和得体相称。这相称暴露我们在其他时候感到羞耻的情感、身体的私处和存在方式。这就是表现其他时候无法表现的东西,恰恰因为无法表现我们才表现出来。
我还要明确色情的这个一般特征的形式。
人的性行为的条件是惊人的:从根本上说,它丝毫不被禁止。它服从于各种限制,但这些限制保留了一个可能性的广阔地带。但是,色情的历史根本不是在规则所确定的界限中被接受的性活动的历史:事实上,色情只包含一个由违反规则来规定范围的领域。这总是意味着打破被认可的界限:在类似于动物的性活动中没有丝毫的色情。或许色情是相对罕见的(很难做出决断,因为我们几乎没有可靠的资料):它存在于这个事实中,即被认可的性骚动的形式是这样产生的,以至它们不再是可以接受的。这就意味着从合法性过渡到禁忌。人的性生活自被诅咒的,被禁止的领域而非合法的领域形成。
2。婚姻的暧昧特征
这就令我回到了严格意义上的人类性欲的最初形式,在这个形式中,禁忌被明确限定,违反禁忌依照规则发生。在人类性欲的各种形式中,事实上,婚姻占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位置。这个位置是非常令人困惑的。
我曾指出,起初是违反一个禁忌。说真的,事情很难证实。这甚至与基本上合法的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背道而驰。但是还有其他符合被违反法则的违反例子。如果我们承认献祭是一桩罪行*,我们就认可了一桩合法罪行——一次被规则认可的与规则的决裂——的悖论!这里有一个困难。如果人们同意我的观点,在献祭中进行的谋杀在根本上是被禁止的,同样,在婚姻中进行的性行为从根本上也是禁忌的对象:禁忌就是规则——婚姻是一种违反。这比表面上看来更可靠。我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但是事实上,这样的禁忌不必与谋杀具有同样有效的价值。只要一条基本的禁忌,基于影响近亲的禁忌,从根本上符合普遍的情感,就够了。大大超出乱伦禁忌的犹太教戒律中,或许是这种情感的遗迹。在最初的情形中,近亲对他们的女儿、姐妹、侄女和表姐妹拥有特权。但是针对他们的禁忌导致拥有对其他男人的权利。那些对女人拥有权利的人可以认可那些对女人没有任何权利的人违反禁忌(如同我们所见,以对等的条件作为回报)。这种看法无疑有某种随意的东西:但它的功绩在于提出了一幅协调一致的全景(我认为惟有它才能做到)。这就是说,违反的权力从根本上意味着一种在所涉权利之外的规则的存在。这或许是从性行为的总体禁忌产生的一个问题的惟一解决方法。这种欺骗类似于人类的过分决断和不合规则的日常行为。让年轻的新娘由那些普遍拥有一种违反权力的人——如教士——破坏童贞,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表面上看来,在中世纪法国盛行的初夜权没有其他根源。至关重要的是不把妇女交付给拥有权利的人,因为他们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与禁忌相关。
*参见H。于贝尔(Hubert)和M。莫斯:《论献祭的本质和功能》'《社会学年鉴》,1897~1898年'。
此外,自然而然地,使用这些妇女的权利被赋予、转让给通过互赠惯常的礼物与一个小圈子相连的男人。我们知道,这些礼物的意义与献祭的意义相似。我们不该忘记,它们主要是神圣或奢侈之物,而不单单是有用之物:普遍来看,与它们相关的是违反的因素,如同在献祭中一样。供奉物的毁坏、破坏或燃烧是违反的是惊人的形式,但是它们的奢侈用途总是赋予它们一种价值,在生产财富方面,损耗也具有这种价值。总存在着违反世俗生活、违反有用之物秩序的事情,在这个秩序之中,功利性的规则占统治地位。
在某种意义上,在婚姻中,父亲、兄弟出于违反的目的献出一个女人,这种婚姻将父亲或兄弟与这种违反结合起来。但他们通过献出他们的女儿或姐妹,远离了指向违反的直接责任者的危险(诅咒)。因此乱伦禁忌比较清楚地指出了涉及性欲的不安的普遍意义:性欲本身会有某种如此肮脏、如此危险、如此模糊的因素,人们接触它的时候无法不加倍提高警惕和转弯抹角。这就是婚姻的规则追求的目标。但是这样一种关注不能被视为冷漠,我们应该相信,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丑闻充分发挥了道德所畏惧的相反效用。什么也比不上抨击受责难对象的诅咒赋予这个对象更多的意义。色情完全是人对性欲怀有的恐惧的意义:这些反应类似于一个受惊吓的姑娘的反应,她出于爱情逃避男人,她逃避男人,为了在激情比愿望更加强烈的活动中,不由自主地爱上他。
3。婚姻与习惯
通常,我们丝毫不理解婚姻的色情特征,因为,最终,我们在婚姻上看到的不过是状态:我们忘记了转化。说真的,我们有十足的理由这样。转化不是持久的,而且后来,状态的合法特征战胜了转化所常见的不规则特征。我们以色情的名义承认在婚姻之外进行的性活动,我们忽视了最初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一位妇女的亲属为相对陌生的男人送礼具有一种决裂的特征。其实,通常,被转让妇女的经济价值有助于缩小转变的色情特征,而且在这个方面,婚姻取得了习惯的意义,习惯削弱了欲望,将乐趣化为乌有。
习惯不一定与性活动的强烈程度对立。它有利于彼此的和谐与心照不宣的理解。甚至有可能相信,惟独习惯偶尔才有一种深入探索的价值,它与误解背道而驰,误解将持续的变化变成一种周而复始的失败生活。我甚至相信,促使我们渴望变化的焦虑常常不过是急躁,是迁怒别人的倾向,认为对方缺乏魅力,应对失败负责,这是无法适应直觉的一种表现,没有直觉我们就无法发现一条通常隐秘的道路。为不信任婚姻的态度辩解的是色情本身的结构,这个结构在习惯的范围内,原本不会构成在放纵中起作用的形象和特征。这些形象,这些特征——从裸体到狂欢,从卖淫到暴力——难道不是从根本上与习惯相悖,具备一条不合规律、缺乏规则的原则吗?让我们切记,色情是从不合法的婚外性发展而来的。它只能打破一个框框,在这个框框中,规则力图保持一种基本的不规则性。
倘若性生活没有应驱使它的这些过度放纵之召自由发展,它将是贫乏的,将被限制在毗邻动物层次的习惯范围内。其实,如果习惯真的激发性生活,我们能够说一个固定的、我们知道必定令人快乐的习惯,在什么范围内不曾依靠这些不规则运动支配的变幻莫测的形式?
?Ⅱ 无限的融合或狂欢
1。典礼的狂欢
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色情在婚姻的形式之外获得的违反特征的确切条件,违反是色情的基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婚姻的常规范围无法为所有灼热的力量提出出路,这些力量使人受到压抑,首先通过令人窒息的性焦虑,然后通过剧烈的和过度的爆发表现出来。
我们同意,这些爆发保持了婚姻的违反特征:它们如同婚姻一样,是在规则预料之中的无规则。尽管“国王之死的节日”表现出未定型的特征,它仍在某种意义上是合法的:在国王的尸体腐烂期间,规则通过合法地中止其效用认可它。典礼的狂欢,通常构成节日的插曲之一,甚至更加合法地得到安排。狂欢有自己的理由:这不是我所说的有意为之的剧烈颠覆,而是以土地丰产为目的的传染性的魔法仪式……狂欢也不乏某种意义,这种意义赋予它违反禁忌的特征。这样看来,它甚至达到违反的顶点,仿佛全面地——坚决而无保留地——解除限制。在农神节的狂欢中,奴隶主为奴隶服务并非偶然的意愿:规则和结构在力量强大的海啸中沉没了,尽管通常风平浪静。这就意味着在一切事情上都要违反规则而行之,这些规则在野兽般狂暴的大规模活动中被消灭了。人们在恐惧中通常遵守的禁忌突然没有用了。可怕的交配出现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无所不在。这些慌张到无法自主的人甚至渴望通常令他们感到恐惧的东西。他们对恐惧和放纵心醉神迷,恐惧的对象是他们可怕的放纵,恐惧赋予放纵令人陶醉的意义。
在传染性魔术的实施方面,狂欢的有效性无法作为狂欢的基本解释成立。一个可公之于众的动机无法证明它不是不可告人的。但是与狂欢相关的丰产除了普遍意义之外,还有一个深刻的意义:我曾经确信,对自然的厌恶是以这些腐败物质为专门对象的,我们在这些物质中看到生与死的根本巧合,这种巧合的惊人冲突最终取决于一种肤浅的看法。性器官根本与肉体的腐烂无关:它们的功能将它们置于相反的极端。不过,裸露的内部黏膜的特征让人想起化脓的伤疤,这些伤疤将人体的生命与尸体的腐烂联系起来。再说,排泄物的肮脏不断地令这些器官与死亡发生关系。田野的植物从来不会令我们感到恶心。但它对我们而言具有自然的意义:我们难道不能说狂欢使我们重返这种自然,它邀请我们置身其中,置身于它提倡我们返回的自然怀抱?
但是,有必要立刻指出,这里提倡人融入自然,不是人脱离的自然:这是神化了的自然。同样,狂欢根本不是回到自然的、无限的性欲。这是不得体的性生活,这种性生活与这个颠倒的情感世界相连,通过近乎普遍地解除禁忌显现出来。有效性从未赋予狂欢其他的意义。严格来讲,我们可以认为,它的魔法价值依靠世俗的自然所不知晓的违反……但是,这没有关系,因为狂欢为性生活在各种情形的探索中——色情的令人头晕目眩的印象在其中显示出来——提供一种冷酷无情——以及决断的可能性。
2。巫魔夜会
在我看来,相信原始的狂欢具有与冷漠相反的意义是荒谬的,冷漠与下流相关。对原始人而言,淫秽没有对我们而言的令人恐惧的价值,典礼的狂欢对那些羞耻心远没我们重的人来说,尤为轻而易举。事实上,这个判断与我们从自身得来的一种情感同时产生,根据这种情感,我们的文明本身彻底消除了典礼狂欢的下流。但这是一个错误,而且是相当明显的错误:消灭典礼狂欢的习俗需要数不清的柴堆。
无疑,关于中世纪和现代初期的夜间节日,我们不知道而且永远也无法知道任何可以质疑的东西。这个错误可以归因于它们受到毫不留情的镇压:无动于衷的法官们从受审的不幸者口中得到的供词,无法成为让我们放心的信息来源。这些法官让受害者说出他们自以为知道和或许是想像出来的东西。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认为,基督教的镇压只能使异教的节日幸存下来,至少在偏远地区如此。但是崇拜撒旦代替了崇拜古代的神。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在魔鬼身上毫不荒谬地辨认出复活的狄奥尼索斯。
无论如何,在寂寞的夜里,秘密崇拜作为上帝的对立面的这个神的巫魔夜会只能增强一个仪式的特征,这个特征本身将节日的颠覆意义推向极端。无疑,巫术案件的法官本人情愿迫使他们的受害人承认他们对基督教仪式进行滑稽摹仿,这种滑稽摹仿加重了他们的罪行。但是,假定这些法官暗示了这些特征,他们只有在他们能够理解巫婆意图的范围内才能这样做。因此,我们无法从一个孤立的特征得知这是与法官的想像还是他们起诉的人的作法有关;而且,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渎圣罪或仪式意义的倒错,是探索荒野的原则。不管怎么说,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中世纪的鬼神弥撒不涉及任何东西。从可能性来看,鬼神弥撒很少以幻影或暗示拷打者的特征出现,今天却会真地有人做这种弥撒:于斯曼在《在那儿》中描述的他所参加的弥撒与这些世俗的赝品制作毫无关系,有人今天仍在组织这些制作,他们告诉我,这是为了迎合富有的业余爱好者的癖好。
3。色情与不幸的联系
赋予魔鬼狂欢一个特别意义的东西,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魔鬼狂欢作为古老的或原始的狂欢,不仅颠倒了世俗和合法事物的秩序,而且颠倒了神圣世界的过程,至少它的庄严形式的过程。
这是因为基督教在宗教范围内引入了一个分类,这个分类与在它之前存在的分类不同。神圣世界在异教的范围内总有纯洁的一面和不纯洁的一面,前者是被尊重的,后者是受诅咒的。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和另一个部分同样是神圣的,同样远离世俗世界。将两个世界分隔的鸿沟使得不纯洁之物毗邻纯洁之物;惟有折衷之物处于暧昧的宗教领域之外。*
为了避免无意义的复杂性,我在这个注释中只谈巫术的地位。魔法(或巫术)对弗雷泽而言是世俗的,因为他是从技术目的来考虑的(但是他的模式与宗教的模式相似,妖术对应献祭,等等);对莫斯而言是神圣的(H。于贝尔和M。莫斯《魔法概论》,载《社会学年鉴》,1902~1903年)。莫斯把魔法看作宗教的,至少从广义来看,它所处的相当谨慎的地位,没有弗雷泽的那种颇引起争议的特征。
事实上,基督教保留了魔鬼神圣的特征,但是避免承认它。在基督教看来,一方面是光明的神圣世界,另一方面是黑暗,世俗世界与恶魔共同承担它们恶惨的命运。此外,这种混乱今天还存在于所有人的思想中,这种思想的形式倘若不是基督教式的,至少也具有相同范畴的宗教道德主义的性质。因此,涂尔干的一个门徒,罗贝尔…赫茨,意识到纯洁与不纯洁、右与左是对立的,他在一项非常值得关注的博学研究*中,将纯洁、右和神圣与不纯洁、左和世俗联系起来。
*R。赫茨:《右手的优势》,载《宗教社会学和民族学文集》,1928年。
为这种矛盾的、与原始形式相反的分类提供重要性的是这个事实,即这种分类包含色情的道德意义方面的一个变化。这种变化终止了在谴责中保留的模棱两可。正如我所指出的,这种对禁忌的普遍解除处在既非法又合法的原始条件下。禁忌解除了,但只要这是暂时的,在禁忌中没有任何与解除对立的东西。没有将人类分成彻底孤立的世界、分成密封的格子的隔阂。如果形式互相对立,对抗到底的可能性就无法发挥作用。对互相对立的形式的总体性意识保持下来了,似乎很容易调节不和谐。但是由于基督教以善的诱人世界和庄严的形式根本反对令人反感的、腐败的和罪恶的世界,它将色情与恶明确联系起来。在异教中不过暂时推翻事物进程的东西变成了被天主弃绝的人的组成部分,变成了上帝想要永远诅咒的部分。由于招来了加速色情活动的厌恶,色情不仅成了最终弃绝的对象,还变成了作为罪恶之本的、不可救赎的罪恶。
我们无法不确认这种看法在何种程度上得到证实。对兽欲的否定和避开兽性的拒斥从未使欲望放弃寻求它的权利。它们甚至是兴奋剂,因为我们看到,色情从我们对兽欲的厌恶中获得价值。性欲在这些条件下具有令人焦虑的极端诱惑力。在罪人的利益范围内考察的罪恶毕竟还有情可原:这不是拥有自身存在理由的自主的恶。惟有色情是以恶为恶,罪人在罪恶中自享其乐,原因在于,在这罪恶中,他达到了自主的存在。
4。色情或罪恶之神反对至善之上帝
魔鬼的自主权有两个对立的特征。对于信徒而言事关竞争、魔鬼嫉妒上帝,他无法承认上帝的优先权。但是非奴役性(nonserviam),对只有实用价值、在世上只做工具的拒绝,并非总有与混乱相关的令人厌恶的意义。这是想获得真正的存在、获得自主权的欲望,没有自主权,一个个体或行动本身就没有价值,而只有实用性。锤子对钉钉子的人有用。同样,如果我为行人擦皮鞋,我也有用,但在作为擦鞋人的我与行人之间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建立起来自主的人或主人与佣人之间的关系。现在设想,我的从属地位不是暂时的,而我为他擦皮鞋的行人从不像我为他服务那样为我服务,无疑,我得以谋生,但我永远无法像行人那样享受某种无用的亮光。这种亮光没用,只具备自身的意义,但是它通过我的丧权宣告了行人的自主权。我不是说,不落到我的鞋箱或鞋刷遭际的惟一办法是我拒绝为人服务。但是,如果我一言不发且想也不想地接受?……尤其是,如果整个人类都保持同样的沉默和同样的思想空白?
说真的,一个人丧权到这种程度是很罕见的:但是这种丧权压迫着整个人类。最严重的是丧权会持续下去,将压迫推而广之,让每个人都普遍获得这样的意义。因此,重要的是,不要对人的界限和可能性视而不见。没人想消灭有用的劳动,但是人本身若不被消灭,人就不会落到如此境地。
但是,如果我们谈到至善的上帝,就会出现一种模棱两可:这是劳动的上帝,或有用行为的上帝。在教会范围内,数百年的斗争体现了反对劳动价值的拒绝。但是,对冉森教徒而言,信徒的自主权是间接的,他分享上帝的最高权力,当然这是以跪倒在上帝脚下为前提的。我不想说,服从,甚至对劳动的上帝的服从,排斥了自主,但简而言之,这是一种内心世界的自主,它所涉及的自主权不是已知的,而是预期的。基督教在形成过程中,以一种革新的形式恢复了将原始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活动。基督教徒否认世俗世界,在世俗世界中,违反与禁忌相得益彰,以形成总体性。他们以这种方式,在他们身上重演了从动物到人的转变这第一出剧:他们这种做法带有更大的有效性,尤其因为他们站在十字架面前,十字架上屈辱的死亡在他们身上保留了违反的恐惧时刻。但是,在类似条件下,总体性只能在基督教没有消灭它的眼中钉——异教世界——的条件下才能继续存在,基督教并非不带着某种权利和原始人对自然的恐惧注视着异教世界……
这就赋予基督教时代受谴责的色情应得的邪恶特征一个意义。巫魔夜会是最邪恶的形式,黑夜的恐怖和放纵活动在这个形式中协调一致。在这个形式中尤其不乏过去的欲望和作恶及*的意识。
*原文中此处缺失。——译注
Ⅲ 欲望的对象
1。依照一个客体纯粹色情的意义论疯癫
两个相反的特征构成了色情的图画。在第一幅画中,纯粹的否定大行其道;它直接发生,所有界限被同时跨越:事物的人道次序普遍遭到破坏。只剩下巨大的混乱,兽性的爆发横行恣肆。这不再是纯粹的性欲,而恰恰是以纯粹否定的方式出现的色情,因为狂欢违反规则,或违反所有习以为常的规则,所以色情根本不以诱人的方式出现。色情肯定的、诱人的特征是非常不同的:欲望的对象非常明确,它的性质使它与其他一切对立,如果它是色情的,这首先是从肯定方面来看的:一�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