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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思念旧时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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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认识了钱伯寅。那时他是老乡会的会长,已经大四,别的系都在实习了,建筑系是五年制,所以还有课。
不同于别的高年级男生的油嘴滑舌,他文质彬彬,和女生说话时还有些腼腆,脸上总带着微笑,对谁都很好。
我们在一起后,他告诉我,为了不让别人看出他对我好,他拼了命地对每个人都很好,快累死了,好在他的努力很快有了结果。
一次聚会的时候,他在桌下,悄悄握住我的手,换成平日,我肯定是反感的,毕竟我也只是个刚成年的女孩,从未真正接触过异性。但那一天,那只修长有力的手,那温柔的一瞥,鬼使神差地,我怦然心动了。
初恋的甜蜜滋味叫人一生难忘。我们契合如两块相邻的拼图,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感觉,就是“理应如此”、“只能如此”。
那两年里我在学业上也取得了很多进步,我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画出的东西一点点变得更好,更接近我心中所想。人的情绪是能直接反映在画里的,我那时的作品大多感情充沛、画面温馨,正是这些画,后来为我赢得了交换生的资格……
回忆潮水一般向我涌来,没完没了,这大概是年纪变大的征兆吧。
我心里荡起一丝苦笑,最近遇到什么事都能拐几个弯想到他。
四月初,一个下着小雨的上午,小江出现在我的画室,给我带来一个消息:俞凯军死了。
小江不会开这样的玩笑。
那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是假的?
当然是假的,没有人能遗千年。
灵堂前,供台中间放着一张黑白照片,上面搭着黑纱。我和小江站在供台旁边,给前来吊唁的亲友鞠躬致谢。
来了很多人,上次见到这些陌生的亲戚是在小江的婚礼,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小江的朋友来了不少,他们明明根本不认识我爸,却都一脸凝重,就连周东亭和王轲也是一脸肃穆。我想告诉他们,躺在这里的人不值得你们的惋惜,他是赌钱喝醉酒掉进河里淹死的。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鞠躬,再鞠躬。
我妈也来了,恨了一辈子的人正式退场,她无论如何都要亲自确认的。这恐怕是他们多年来最平和的碰面了。
李时一直陪着我,怕我在硬撑,我告诉过他很多遍我不难过,可他不信。他说他父母过世的时候他才八岁,哭了三天三夜。
我从小江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痛苦,但他的眉头深锁,显得心情很沉重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情节开始□□。明天会更快!
☆、第八章
他穿着考究的黑色西装,胸前别一朵白色小花,双手规矩地交握在身前。外面下着小雨,路上有泥,可他的皮鞋一尘不染,不像我的,鞋面沾满了灰色的泥点子,很脏。
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有些东西存在的,即使不是父子亲情,总归比我和他要来得多。姑姑曾经告诉我,小江中学时代学校让请家长找得都是他,早恋、翻墙、不及格……一些细节不自觉得涌入我的脑海,他偶尔会主动和他聊两句逗他笑,甚至摸摸他的头,还有小江书包里有过的奥特曼。
但他的眼里没有一丝波澜,正如我一样。
姑姑哭得很声嘶力竭,扑在供台上不肯起来,这里最像故人家属的就是她了。
当她看见我干燥的双眼,哭得更凶了:“你怎么这么铁石心肠啊?躺在那里的是你亲爸啊!”
我淡淡地回答:“他不会介意的,他对我们几十年不闻不问的时候就应该猜到有这一天了。”
姑姑气得差点厥过去,直骂我不孝。
爷爷一直坐在对面角落里,好像没听见我们的对话,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要么低头抹眼泪,要么茫然地张望,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我听不清。
最后一次向遗体告别,我站在第一排最近的位置,机械地再次鞠躬。
这是我记事起第一次和亲人死别,如果他算是“亲人”的话。鞠完躬的一刹那,我突然想知道人死了是不是真的会变得冰凉,于是我走到他旁边,想去抓他的手。
“你疯了?!”小江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我,不等我解释就把我拉到一边。那口棺材随即被推离了我的视线。
三个小时后,他被安葬在一处山脚下的墓园,依山傍水,风景很好。按照风俗,由小江亲手将骨灰盒放入地穴,盖上石板,立起墓碑,宣告从此阴阳两隔。
人群渐渐散去,墓园又恢复了宁静。
小江和我没有离开,两人一伞,站在墓碑前,看着相片发呆。
“你说,如果我没有给他那五千块,他就不会去赌;不赌,就不会欠人家好几万;不欠,就不会借高利贷;不借高利贷,就不躲在外面喝酒;不喝酒,就不会喝醉掉下河,也就不会淹死。”
“姐,他一赌就输,一输就喝,一喝就打,跟你没有……”
我打断他:“我是说……我早给他钱不就好了?”
小江一愣,明白了我的意思,笑了起来。
我也无声地笑。
过了十几分钟,墓前的纸钱全部烧完,我看了看天色,打算离开。小江突然问我:“姐,你觉得周东亭这个人怎么样?”
我被他问得猝不及防,莫名地看着他。
他说:“老头子现在几乎把我当保姆,公司的事不让我干,动不动就叫我回家陪心雅。再这么下去,等孩子出生,我估计就要当奶妈了。”说着,还做了个喂奶的动作。
毫无疑问,老头子指的就是他老丈人唐德昭。
可是这跟周东亭有什么关系?
“公司的关系盘根错节,典型的家族企业,各自为营,我想站稳脚跟只能从外面入手,”小江询问地看着我,“你觉得周东亭是能合作的人吗?”
我好笑道:“他不是你的同学吗?怎么问我?”
他欲言又止地摇摇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想听到我给出一个答案。
可我真的无话可说。
他有些失望,随即陷入沉默,完全投入到自己的心事中。
我叫小江先走,自己再呆会儿,内心深处,我不想这样功利的对话成为今天这块石碑前的最后一句话,今天,应该是属于他的。
小江把伞留给我,我也顾不得别的,就在地上坐了下来,上次伤到的脚疼得厉害。我背对着石碑,遥望远方的天空,内心一片平静。他现在静静地躺在我身后的地底下,我竟然觉得前所未有地踏实。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写过一封很长的信给他,希望他能回到我们身边,做个好爸爸,后来我看见他把那封信念给别人听,一边念一边大笑,那时,我就已经对他死心了。现在,作为了结,就让我陪他最后一程吧。再见,爸。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沿着石阶往下走,朦胧的雨帘中有人撑着伞迎面拾阶而上。虽然雨伞遮住了他大半个身子,凭着感觉,我还是认出他是钱伯寅。
我站在台阶旁等他,他看到了我。
“你怎么在这里?”
我指了指身后:“我爸刚埋进来。”
他很惊讶,说节哀,想去拜祭一下。
我摆摆手说不用了,他今天已经被拜得够多了。
看他手里提了鲜花祭品,我问:“是不是钱叔叔也在这里?”
他点点头,指了指更高处的山坡。
我说:“走吧,我也去看看钱叔叔。”
我们并肩而上,台阶本来挺宽,可也容纳不了两把大伞。于是我把自己的伞收了,躲在他的伞下。因为脚疼,我走得很慢。
我问:“为什么白天不来,天黑才来?”
他说:“因为每年清明前后我妈身体都不好,常常要住院,我要么从医院过来,要么下了班过来,到了这儿就快天黑了。”
“阿姨……身体一直都这样吗?”
“一阵一阵的,时好时坏。”
说话间,我们已经到达。
钱伯寅利落地把鲜花和祭品摆上,把一沓香烛纸钱放进墓碑旁石制的灯台里,蹲在那里,拿出打火机点燃。
雨渐渐止住。天色稍微亮了一些。
借着天光,我看清了相片。那是个面相和善的中年人,面露微笑,比我最后一次见的时候瘦一些。
我们分别拜了拜,整理了四周的杂物,然后站在那里看灯台里的火苗跳跃。
我说:“钱叔叔是怎么去世的?”
他说:“肝癌,熬了两年,还是不行。”
大概在这种地方聊这种话题才算应景,才算顺理,但稍微交待过后,随便哪一方都不会有深入讨论的欲望。
“我曾经把钱叔叔当成我爸。”不知为什么,我今天特别想聊关于“爸爸”的话题。
他转头看我,说:“我也曾经这样以为。”
我轻轻摇头:“不,我说的是在我们认识之前。”
他一听,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转过头不看我。我知道这个动作代表了他内心的逃避,但我还是要说。
“你知道我和我爸的关系,很多时候,他对我只是个陌生的名字,几乎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意味着有糟糕的情况要发生。”
伸手拂去相片上的水珠,我继续说道:“钱叔叔不同。他看上去就是一个好爸爸,对孩子很好的爸爸。你可能不知道,他给我买过一套书,《老舍全集》,我不喜欢看,但一直都留着。他也是第一个给我送生日礼物的人,一条碎花的裙子,我从春天穿到秋天,爱得不得了……我知道这些也许未必是他挑的,但我在心里当成是。我偷偷地想,有一天他会变成我和小江的爸爸,围坐在饭桌边,我们一家四口一起吃我妈做的饭,或者是我做的,我做得也不错……”
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停下来清了清嗓子:“我想了很久,不敢让别人知道。但好像还是被人发现了……”
“小川,别说了……”
“于是我知道了:不是我的,想都不能想。所以,钱叔叔走了,我爸走了,你也早就不管我了……”
他一下把我抱进怀里,声音里全是痛苦:“别说了……”
我靠在他怀里仰起脸,明明雨已停住,我的脸上全是水。
葬礼后的第二天,陈姐特意来画室看我,说了些安慰的话。她的表情很真诚,是真的关切,阅历多了对生离死别自然有更深的体会,她的话里带着若有若无的禅机,和她平时的干练形象很不符。
李时捏了捏我的手,给了我一个鼓励的眼神,好像没了他的精神支持,我随时会崩溃似的。
我只好再一次告诉他,我真的没事,情绪完全正常。
陈姐说:“你放几天假,工作先放一放,最近没什么要紧的。柳家那边我会替你说。”
还没等我开口,李时就说:“也好,我打算过两天带她出去转转。”
我以为他说的是带我去郊外爬个山钓个鱼什么的,没想到他要带我去云南,回他老家!
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
出发前,我回我妈那拿点东西,顺便看看她,告诉她我要出趟门。她听了竟然没有什么反应,只淡淡地说了句“你想去就去吧”,而以前我每次出去写生她都既反感又反对的。
我给小江打了个电话,说妈最近情绪有些低落,让他有空多留意。他好像很忙,电话里人声嘈杂,嗯嗯着答应了。
安排好了H市的工作,我们坐飞机到了丽江,然后到市区转乘大巴。大巴上,李时吓唬我,下了大巴要换中巴,接着拖拉机摩托车,最后坐一天牛车才能到。
我看着窗外景色,头也不回地说:“我认识你快八年了,吃得睡得几乎一样,你受得了我就受得了。”
事实证明他纯粹是胡扯。
作者有话要说: 想写的没写完,明天继续!
☆、第九章
我们从丽江市区坐大巴到了永胜,然后叫了辆黑面包,把我们送到村口。虽然实际路程不到九十公里,但都是山路,九曲十八弯,很废时间,我颠了一路,骨头都酸了。
一下车,眼前的景色让我有些震动。我们所处的地方在四面群山的中间,山坡上的梯田蜿蜒曲折,层层叠叠,几十户人家像棋盘上的子,零散地分布在梯田的边缘,在茫茫大山间,显得很渺小。
到的时候接近傍晚,炊烟四起,李时的叔叔等在村口接我们。
李叔叔是村长,把我们带到一间两层的小砖房前,虽然看着有些年头,比起好些村民家的土房已经好了不少。
我心说村长的先进性果然不是假的。
他放下手中的行李就走,对我说,让我们先休息,一会儿到后面吃晚饭。
我问李时:“你叔叔不住这里吗?”
李时朝村里高处一间大房子指了指,说:“他住那儿,这里是他们家以前住的地方。”
我仔细看看那房子的规模,惊叹道:“在这里当村长的工资能盖这么好的房子啊!你叔叔该不会是贪官吧?”
李时说:“你看看这里,有什么可贪的?那是我家以前的房子,我小时候就在那儿长大的,没人住了,给了我叔叔。”
我哦了一声:“……这次你该不会是来夺回家产的吧?”
他大大地白了我一眼,连否认的话都懒得说,自己提了东西就上楼去。
晚上吃饭就在那间大房子的院子里,我以为会见到李叔叔一家,没想到来了整整八桌人,据说都是李时同族亲戚,有的还是从另一个乡来的。
他们用我听不懂的土话跟李时交谈,然后用口音很重的普通话欢迎我的到来,有几个年纪大的阿姨拉着我的手掉了眼泪,我本就不会说话,这下更不会了。
饭桌上,大家把酒言欢,气氛热烈。
我拉了拉李时的衣角,凑到他耳边问他:“ 你该不会告诉他们我是你老婆吧?这些人怎么越看越像来喝喜酒的啊?”
正说着,对面有两个年轻的大嫂看着我们暧昧地笑。
他说:“你倒想得挺美。我爷爷生前为同族同村做了不少事,小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好,十几年第一次回来,总要来看看我的。”
我狐疑地看他,还是不太相信:“你别欺负我听不懂你们的话。”
他不在意地笑笑。
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发现李叔叔的确给我们准备了两间房,才有点相信李时的话。
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耳朵前所未有的放松。山里本来就安静,夜晚更是静地出奇,连绵的大山像最好的隔音器,把一切不属于自然的声音隔绝在外。
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我渐渐感觉到一种……冷……很冷……刚开始不觉得,随着夜色一点点加重,慢慢就让我受不了了。
难怪这里的人在这晚春初夏的季节里还穿着羽绒服。
我裹着被子蹑手蹑脚拧开李时房间的门,他还没睡,靠在床头玩手机,身上竟然也披着羽绒服!
他瞟了我一眼,手上没停:“你来干嘛?又不是我老婆。”
我不跟他客气,三步并两步挤上床,他的床很暖和。
“怎么你有电热毯我没有?”
“因为这里是我家。”
他看我好像是真冷,挪了挪屁股给我让了位置,又用脚踢踢被子,说:“你也别太不把我当男人了,去,睡那头。”
我乖乖照办爬过去,嘴里却说:“我们又不是没睡过一张床,那时你怎么不赶我?”
他放下手机,像看白痴一样看我:“小姐,那时我们一天画八个小时画,再去不停刷四小时盘子,为省两块钱,走一个小时路回家,每天到家都是半夜累得像狗。别说你睡我旁边,就算你睡我上面,我都不会有任何想法。”
他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过了半个小时,他躺了下来,关灯睡觉。
我心里有事,翻来覆去睡不着。
于是我轻声叫他:“李时,你睡着了吗?”
没人回答。
又叫了两遍,没反应。
我隔着被子,用脚动了动他的被子。还在装睡。
于是我曲起腿,把脚伸出去,挠他的痒。
这下他终于忍不住了,不知被我挠到哪儿,只听他闷哼一声,抓住我的脚踝一把塞回被窝,无奈道:“说。”
我稍微整理了下思绪说:“我们出发前一晚,我画室来了个女人,孙雪莉,我在C大的同学。我之前在医院碰见的,留了我的地址电话。”
“说重点。”
“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她是C城人,这么巧嫁到了H市,还生了个女儿。”
“重点!”
“她跟我说,四年前她嫁给了钱伯寅,跟着他回到H市生活,两年前离婚了。”
李时抓重点一向很快:“你是说,她嫁给了你那个初恋?”
“对。”
“哦,然后呢?”
“然后我目瞪口呆啊。她说当年我去法国以后,钱伯寅留在C城,她毕业后进了他工作的公司当美工,两人接触之后开始交往。钱叔叔生病后,钱伯寅和她回H市接手家里的厂子,并且结婚生子。但最终厂子没能挽回,钱叔叔的病也没能拖很久。而他们一起过了两年发现性格不合,过不下去了,办了协议离婚,现在孩子跟她过。”
李时咦了一声:“她为什么跟你说这些?”
“她说前几天钱伯寅去看婷婷时心情有些低落,加上她在医院碰到我,就猜是跟我有关,猜是我回来了但不能接受他结过婚的事。”
我翻了个身,侧躺着继续说:“听她的意思,钱伯寅心里一直有我,而且他们的婚姻已经是过去式,希望我不要介意,如果我们复合,她和婷婷一定不会妨碍。”
李时啧啧称奇:“这样的中国好前妻世间难寻呐。你那个初恋不会眼瞎吧,竟然会跟她离婚?”
我心里也觉得孙雪莉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女人,钱伯寅更不用说了,两个这么好的人走到离婚的地步必然是有不得不为之的原因。
“你真介意这些?”李时不相信地问。
“这还用问吗?”
“那你还等什么?”
“……他妈妈恨我。”
李时好奇心上来了,追问为什么,我支支吾吾不肯说。我们俩又扯了一阵,可能是因为憋着的话说了出来,我心里轻松了不少,慢慢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时以地陪的身份,带我去四处观光。有一条山溪从村旁蜿蜒流过,本来沿着溪水走肯定没问题,李时偏以为自己还是山里人,带我走山路看什么洞,结果差点迷路。幸好遇到了采蘑菇的村民。
李时的叔叔和婶婶很热情,每天都给我们准备丰盛的饭菜,不停给我夹菜,直把我的碗里堆得冒尖。另外,午饭过后,我就给自己要了条电热毯,不用再跟李时挤一张床了。
不出两天,我就习惯了这种闲散安逸的生活,每天唯一的正经事就是到处走,挑个喜欢的地方写生。因为进村的交通不便,这个山村还保持着原始淳朴的自然风光,尤其粗糙朴素的土房,特别有画面感。村里里不来外人,村民一开始还对我很好奇,后来看见我都会主动跟我打招呼。据说偶尔有写生的学生会到这里来,李时说他六七岁的时候,跟着那些来画画的学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画。
画够了风景,我跟李时提议去周边少数民族聚居的村落看看,去画点人物民俗什么。原始粗犷充满野性美的少数民族群众一直是画家们的最爱之一,这也是西藏题材久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没想到李时说这个村子就是民族聚居地,这里一大半人都是彝族、纳西、白族的,他掏出自己的身份证给我看,上面竟然写着“苗族”!我看了看周围与汉地一般无二的砖瓦房,又看了看李时那张与汉人无异的脸,不禁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李时说:“你那是什么脸?怎么着,还想让我给来段歌舞吗?”
我问:“你会吗?”
他说:“我要是会,不用刷盘子,早去卖唱了。”
“那你会什么呀?”
李时考虑了一会儿:“非要说的话,我会采菌子。”
一听“菌子”,我的眼睛都亮了,李婶炒的菌子鲜美爽滑,我每次都能多吃一碗饭。
李时告诉我,现在虽然离野生菌子大量上市还有一个多月,但山里已经长出一些了,自已吃足够了。于是我俩花了一个下午采了一筐牛肝菌和青头菌,拿回去给李婶过目,因为有些菌子有轻微毒性,得小心一点。李时说他小时候吃了菌子就能看见小人国,一排排在他肚皮上打仗,非常过瘾。
晚上,我们吃了李婶挑过的菌子,和腊肉一起炒,果然比之前的更好吃,鲜爽清甜,还有一种清新的滋味,绝对称得上山珍级别。
像往常一样,吃饱喝足,和李叔李婶聊了一会儿天,我们就回去睡觉了。
这一觉,我睡得格外久,也格外沉。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过渡,明天推进情节。
☆、第十章
没有美术生不爱外出写生的。
钱伯寅学建筑的,对素描和色彩有一定的认识,我们系的活动他也陪我去过几回。而第一次去的是陕北的安塞。
安塞地处黄土高原的腹地,境内沟壑纵横、川道狭长,属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地貌。
本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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