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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纨绔呆萌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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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了,樊稚虽是樊府嫡小姐,可先前连宫宴也没资格参加,她又远在岭南,和这邺康城中的王公贵胄子弟自然不相识,去了也是难免寂寞。
樊夫人心中对樊稚越发满意,只觉没有白疼了这姑娘,况且有她在这陪着歌儿,歌儿也有个伴,自己也会放心下,樊夫人欣慰地点了点头,对朝歌道:“瞧,你稚姐姐都愿意留下陪你了,可不许再闹脾气。”
朝歌性子温顺,自己昨日又确实着了凉染了病,今日虽说是神清气爽了,但母亲以这个缘由说服她,倒也有理有据,朝歌辩驳不得,只得乖乖地点了点头,委屈道:“是,歌儿不去了。”
瞧她这小小的脸上满满的委屈,樊夫人别提有多心疼,可有什么办法,与其让朝歌好端端地再碰上了卫衍,她宁可让朝歌怨她这个做母亲的太过严苛。
送别了父母与兄长,朝歌的兴致仍是提不起来,他们这一日往邱田,定时要到了傍晚时分才能回来,樊稚看朝歌情绪不高,怎么哄也没用,一时竟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好在贵妈妈摸得透朝歌的小脾气,便哄道:“老爷夫人要到傍晚才能回来,趁着这空档,小姐何不去看看昨日小姐非缠着大公子要救下的奴隶?听说那个红眼睛的男孩伤得最重,没有药可如何是好……”
朝歌愣了愣,果然欣喜得不行:“怀之哥哥果真依了歌儿,让父亲去皇帝陛下那讨了人回来?”
见朝歌果然不再情绪低落,贵妈妈心中也跟着高兴,大公子果然神机妙算,想得周到,他便料到樊夫人或许会将三小姐留下,三小姐定会为此不高兴,而那小奴隶伤得最重,就算戾气还在也难以伤人,况且大公子说了,那小奴隶是个有心的可怜人,分得清善恶与恩仇,只要贵妈妈稍稍看着,便不会出大事。
虽说人是已经讨要来了,云府拥有了那些奴隶的所有权,但这里毕竟还不是云府,这些奴隶还不能算是云府的人,这里的看守绝对不会给奴隶送药,就算那些奴隶运气好,被云府的主子看上了,可奴隶到底还是奴隶,若是任其自生自灭,就算死在笼中,也与那些看守无关,不至于得罪了云府。
☆、036 墨族之诺
囚室幽暗潮湿,常年见不到太阳,空气中都带着难闻的腐朽味,这里关着那日从刑场中死里逃生的奴隶。囚室的看守并不太尽职尽责,除了记起时往囚室里丢些冷硬发臭的干粮食物,大多时候,他们会连送食物的事也一并忘记了,只顾着喝酒聊荤。
别宫的囚室很少派上用场,若不是每年青龙盛会,邺康里的王公贵族会聚于此地,大多时候也是冷清得很,因而这囚室更是无人打理,如今若不是暂且关着这些奴隶,甚至连看守都不会有。因而今日竟然破天荒地迎来了国师府年幼的三小姐,当值的看守侍卫很是惊惶,甚至连一地的酒坛子都来不及藏,忙歪歪扭扭地从地上爬起来向朝歌行礼:“小姐怎…怎么来了,这种地方,您怎么亲自来了……”
朝歌靠近了这囚室,除了那久不见太阳的潮湿腐朽味,还有那三两个看守侍卫身上浓得发臭的酒味,朝歌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往贵妈妈身上挨了挨,贵妈妈知道朝歌不喜欢这味道,便代朝歌训斥了两句:“小姐心善,我们带了些吃食和伤药来。我瞧着你们喝得不少,怕是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
那守卫被贵妈妈说得面红耳赤,忙点头称是,不敢辩驳,樊雉见朝歌不喜欢这臭烘烘的酒气,自己也厌恶得很,便开口催促道:“朝歌妹妹,贵妈妈,我们进去吧,别耽误了时辰,一会姑父姑母回来了见不着我们,可要担心了。”
朝歌听到贵妈妈方才说“早忘了给里面的人送吃食”,便也不敢耽搁,那守卫更是问也不敢多问一句,三人走进了有一小段距离,甚至还听到外头的守卫小声地嘀咕了句:“嘿,这几个贱奴还真是走了运,遇到个好哄骗的小贵人。”
这囚室很大,但也荒废了许久,因而里面的味道的确不好闻,贵妈妈原还担心朝歌受不了,但朝歌一心一意都在寻着关押着那些小奴隶的囚室,竟连半句苦也没叫。
“朝歌妹妹,在这。”樊稚眼力好,先发现了关押小奴隶的囚室,樊雉举着火把照了照,那里头一颗颗蓬头垢面的头颅下是一双双充满恐惧的眼睛,因为久不见光亮,樊雉的火光扫到之处,皆让他们纷纷躲闪,不敢睁眼直视。
“造孽哟!”贵妈妈忍不住叹了一句,瞧瞧这里,连滴水也没有,看守自然没将这些小奴隶当人看,贵妈妈装着食物的包袱才刚一抖开,这些恐惧中的孩子们难敌腹中几日几夜不曾进食的饥肠辘辘,竟都如小兽一般疯抢而来,惹得贵妈妈连连叹息。
樊雉手上带了一个包袱的伤药,这些小奴隶们起先还不太敢靠近,但见贵妈妈分了食物给他们,便也大胆地从樊雉那接过伤药和水,这于他们,可是救命之物。
“墨耽,有药了!”这昏暗潮湿中,有孩子从樊稚那获得了伤药,忙拿给最角落里一直靠着墙角勉强坐在那的少年。
这里的孩子,似乎都很敬重和依赖那个叫墨耽的少年,即便是有了伤药和水,也是第一个想到他。
尽管这里能够照明的东西只有樊稚带进来的一个火把,视线昏暗,气味又不太好闻,但朝歌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叫墨耽的少年,他在刑场上以血肉之躯和猛兽徒手搏斗的勇气让朝歌印象深刻,这里所有的孩子都依赖着他,他就像是这些孩子的精神领袖。
朝歌手中紧紧攥着伤药,亲自往那叫墨耽的少年走去,这里的小奴隶们心中明白得很,全靠这个贵族小姐的一句话,便能让他们很快从这里离开,他们本能地对一切充满警惕,但朝歌所经之处,孩子们竟也是自发地给她让开了道,直到朝歌来到那气息微弱的少年面前……
少年的伤很重,身上是泥土混着血块,让人看不清模样,他的肋骨似乎断了,因而直不起身子来,只能依靠着那墙角勉强维持坐着的姿势,他还受了内伤,因而呼吸都会带来强烈的痛苦,但从头到尾,朝歌却连吭都不曾听他吭过一声。
“有药了,你们会好起来的,不怕,不怕。”除此之外,少年身上还有很多皮外伤,那些伤深可露骨,朝歌小小的手忽然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干净的帕子,沾了水和药,嘴里像哄小孩一样地哄着那少年,她小心翼翼地抬起小手凑近了少年面上那从眼角划下的伤。
那柔软的温度触上自己的脸,意识本还有些模糊的少年忽然怔了怔,抬起了眼,幽暗中,那双眼如血,戒备又骄傲,自我防备的本能让他忽然推开了朝歌凑上来的小手,因为这一动作,牵扯到了他的内伤,令他忍不住低低地咳了起来,又有血腥味从嘴角漫出:“走开,咳咳咳……”
“墨耽……”周遭的孩子都不敢说话,他们都有些畏惧这个叫墨耽的孩子,尽管他们都知道,墨耽这样拒绝贵人小姐的好意似乎不太好……
这是朝歌第二次被他推开,屁股着地时,朝歌下意识地用手往后撑地,却不知道是碰到了哪颗锋利的小石子,一阵刺痛后,朝歌抬起小手,竟是流了血。
贵妈妈和樊稚都很紧张,可贵妈妈是了解朝歌的性子的,硬是按耐了下来,心中止不住地烦忧待樊夫人回来了,该怎么向他们交待。
“你叫墨耽?”朝歌平日里娇气得很,磕磕碰碰便会青一块紫一块,如今手心都流血了,竟连哭也不哭,仿佛根本顾不得自己的手,仍是固执地爬起来凑了上去:“墨耽,你需要药,不然会死的。你不要怕,你和你的同伴都会没事,怀之哥哥和父亲已经答应我带你们回府了。如果你们不喜欢邺康,我们在乡下也有别庄,在那里可以耕作,读书,不会有人再欺负你们,真的!”
如今的朝歌,似乎已经知道“死”是什么。她惟恐墨耽他们不信她,那一句“真的”显得格外真切。
那温暖的小手还是固执地凑了上来,墨耽血红的眼睛紧紧盯着她,她手心温热的鲜血甚至沾湿了少年的脸,墨耽怔了怔,眼神有一瞬的复杂和迟疑,半晌,他忽然抬起了手,扣住了朝歌细细的手腕,阻止了她的动作,低喘着息问她:“你一直这么蠢吗?”
“嗯?”朝歌轻轻糯糯的声音响起,显然没听清少年的话。
少年垂下眼帘,神情依旧冷漠骄傲,看也未看朝歌,从她手中接过了那干净的帕子,沉默地捧着朝歌的手,细细的,慢慢地,擦拭她手上的血,又忍着身上一举一动便牵扯来的疼痛,将那帕子缠绕上她的手心……
朝歌明显有些愣住了,不明白少年的意思。
那少年并未抬头,语气依旧不屑,甚至还有些傲慢,但他低着头,垂着眼帘,令人看不清他眼中的神情,只听到他的声音充满了轻蔑的嗤笑,却又格外的认真,复杂:“墨族人不喜欢欠人恩情。今日你救我们于危难,尽管你愚蠢,除了被所有人捧在手心外皆是一无是处,但……墨耽许诺,护你一生……”
“嗯?”朝歌还是有些不解,护你一生……
少年似乎被朝歌这一声糯糯的“嗯”给气到了,低低地咳嗽了起来,半晌,才冷哼了一声:“墨族人,不喜欢欠人恩情,我不过是……还你今日之恩,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他知道,即便他不需要,他的同伴们,都需要这些食物和水,还有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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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很喜欢嘴硬心软的墨耽,嘿嘿
☆、037 何谓墨族
叫墨耽的少年捧着朝歌流血的小手,小心翼翼地用那块干净的帕子,一下,一下,缠绕在她的手心,他低垂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神情,但那一下一下缠绕的动作,却无比专注,甚至连稍稍用重了力也不敢,将帕子打了个结固定,墨耽便立刻松了手,一刻也不敢多触碰朝歌,唯恐亵渎了她。
这便是墨族人的承诺,重于泰山。而那些落入窘况的孩子们也都知道,方才墨耽那一句“护你一生”,便是他们墨族人永远不会背弃的承诺,墨族人会像敬重墨耽一样,永远守护着朝歌,用生命守护。
墨耽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墨族人从不轻易许诺,墨族人各个风骨极傲,但朝歌却是在他们墨族人最落魄,最黑暗的时光里,用一双稚嫩的双手,伸向了他们,给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她的鲜血染了墨耽的脸颊,温温的,甜甜的,就如同用它与墨族人签订了守护的契约。
朝歌呆呆地看着自己被帕子包扎好的小手,她并不知道墨族之诺意味着什么,但那一句“护你一生”,却是这两个孩子给对方的最纯洁无瑕的信号,朝歌有些欣喜,墨耽不再像充满戒备的小兽一样推开她排斥她,那是不是意味着……朝歌小嘴上扬,轻轻笑道:“那我们就是朋友了,对吗?”
明显就是个不知好歹的小孩子,不知墨族之诺的珍贵。
“蠢。”墨耽愣了愣,然后偏过了头,半晌,有些别扭地冷哼了声:“别笑了,丑得很……咳,咳咳……”
因太过用力,墨耽剧烈地咳嗽了起来,断裂的肋骨处传来钻心的痛楚,他的额头冒出了细细密密的冷汗,一声重咳,竟是将满腔的血给吐了出来。
“墨耽,墨耽你没事吧!”孩子们吓坏了,纷纷跪着向朝歌和贵妈妈她们使劲磕头,求她们救救墨耽,墨耽受了重伤,比他们谁都重,即便有药也救不了墨耽,再这样下去,墨耽会死的!
墨耽缓缓闭上了眼睛,身形晃了晃,竟是连坐也坐不住了,直直地倒向了前方,朝歌也吓了一跳,直到墨耽的身子几乎大半压倒在自己身上,朝歌站也站不起来,只觉得沉得很,呼吸间满满是浓烈的血腥味,朝歌这才慌了:“贵妈妈,贵妈妈!”
贵妈妈也是一慌,和樊雉忙一起上前帮忙,贵妈妈力气大,将墨耽平放在了地上,一检查,墨耽不仅外伤严重,骨头还断了,再这样下去的确不行,可贵妈妈也很为难,来送一趟食物和伤药已是不容易,但随行别宫的太医署的大人本就人手不多,给贵人看病还来不及,哪有功夫来看一个奴隶?
“贵妈妈,墨耽会死的,把墨耽送到歌儿那去,怀之哥哥会帮歌儿请大夫的!”朝歌温顺归温顺,但心地善良,断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墨耽重伤而死,她固执的时候又犟得连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贵妈妈拿她没办法,大公子他们想必也拿三小姐没办法,说不准还真会因为三小姐的央求,将太医署的大人给请来,但将这小奴隶带去朝歌那可不行,贵妈妈想了想,拿捏了个折中的办法:“小姐,人是要救的,但安置在您那可不行,让人知道,辱了您的名声。您眼下待在这也不好,不若先和樊雉小姐回去,老奴保证遣人将这墨……墨耽从这里带出去,等大公子回来了,回禀了大公子,这墨耽就有救了。”
“可……”朝歌还有些不依,倒不是她信不过贵妈妈,可墨耽眼下都昏厥过去了,等怀之哥哥回来了,得等到傍晚呢。
“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就听贵妈妈的一句劝吧。”贵妈妈实在拿朝歌没辙,只得再三保证,并拿话说服她:“这墨耽浑身上下皆是伤,有些伤都化脓了,一会就这样脏兮兮的,大夫也瞧不来,况且咱们几个也背不动他啊,若是磕了碰了伤得更重可就糟了。老奴还得遣粗役的阿德阿顺来帮忙抬人呢,再说了,清洗伤口的事,小姐也不便待着,男女有别……”
朝歌犹豫了一下,最近樊夫人教得严,朝歌一时也觉得贵妈妈说得在理,无法辩驳。
“朝歌妹妹,咱们先回去,你就听贵妈妈的。”樊雉也帮着劝,一来贵妈妈说得在理,二来,她也实在不愿意在这又脏又闷的地方在多待。
朝歌只好听了贵妈妈的话,先随着樊稚回去了,一路上樊稚见朝歌不说话,知道她担心着墨耽的情况,便找了话题逗她笑:“朝歌妹妹为何独独对那个叫墨耽的奴隶如此上心?莫不是妹妹这么小,便懂得对那墨耽另眼相待了吧。不过嘛……那墨耽的眉眼倒是俊俏,兴许把脸洗干净了,也不差,昨日在和猛兽搏斗时,利害得很,可以留在妹妹身边做个随从保护妹妹也好。”
“才不是。”朝歌小脸一红,虽然不太明白樊稚在取笑她什么,但隐约也觉得是件不好意思的事,顿了顿,朝歌忽然问道:“稚姐姐,墨耽他们为什么被人关起来,还要被扔去喂老虎和狼?”
这个问题她也问过怀之哥哥,但怀之哥哥似乎把问题给带过了,并没有真的答她。
樊稚想了想,也皱着眉头答道:“方才听到他提及墨族。我倒是听闻勋王在北境造反,北方墨族一支因受牵连,被陛下治了罪,满门抄斩,成年的都死了,只尚余未成年的墨族人留下了性命,沦为奴籍。”
“墨族?”朝歌歪着头,她还是头回听说墨族:“稚姐姐,什么是墨族?为什么勋王造反,墨族要被满门抄斩?”
“这,我也不太清楚。”樊稚想了想,摇头,她只知道,墨族之术,犹如一身无坚不摧的盔甲,若善于任用,便犹如平地起城池,轻羽化利剑,化腐朽为神奇,便是木石之鸟在墨族人手中飞上天也不稀奇。墨族人曾游走诸国,族中先辈留下的机关阵法,至今无人破解,墨族多生智慧之辈,自古有传言,得墨族者,犹如得利剑傍身。
但历经数代,墨族分支无数,传正宗者却寥寥无几,昔日的墨族传言,早已如风归去,像那能留下无人能化解的机关阵法般的墨族之人,近百年来,竟是一次也不曾再出现过,为此此时便是墨耽的一句“墨族”,在樊稚她们听来,竟也没能引起丝毫震撼,只当他们是墨族分支中落魄了的一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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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嘿嘿,墨耽同学洗白白也是帅帅哒
卫衍:寡人沐浴完也很帅
☆、038 太液池约
太医署的王大人曾经给朝歌诊过脉,此次也不知道哪里得来的消息,卖了好大一个人情给小朝歌,还是贵妈妈来给朝歌禀报墨耽的伤势时,朝歌才知道太医署的王大人竟然亲自走了一趟,贵妈妈直说:“那王大人是个心善的,老奴前脚刚让阿德阿顺将人抬回来,王大人便得了消息赶来了,帮了咱们好大的忙。”
“王大人?”朝歌尚有些迷糊。
“便是昨日小姐发热,来给小姐瞧病的太医署王大人,王安然。王大人医术了得,且与大公子是故交,如今年纪轻轻在太医署已是医判大人了。”贵妈妈知道朝歌记不得,便解释道:“那王大人为人宽厚,难为他不计较身份,原以为得请大公子出面,墨耽才有的救,不曾想这王大人医德甚高,也亏了王大人来得及时,方才听说若是再晚些,那墨耽怕是回天乏术了。”
“改日歌儿要亲自谢他。”朝歌听说了那王安然救回了墨耽,心中对他自然是感激,樊夫人出门前给朝歌安排了读书写字的任务,朝歌因心思皆另在其处,心不在焉地歪歪扭扭写了大半,此时听说了墨耽捡回了一条命,自然再也按耐不住了,下榻便要穿鞋,贵妈妈自然不敢拦她。
奴隶本就如同物件,运气差的没有主人庇护,颠沛流离,受百般苦楚,多凄惨而死。运气好的便如同那墨耽,有了朝歌的庇护,便是身份卑微,都有院判大人看在奴隶主人的面子上亲自救回了他一条命。
谁都知道,如今朝歌对这些奴隶上心得很,看在朝歌的面子上,也有人将墨耽等人照料得极好,犯不着事事都得朝歌亲自出马,贵妈妈虽不敢拦她,但也得劝道:“小姐的字还没写完了,仔细夫人回来要检查。”
这下朝歌也有些犯难了,樊稚原先是陪着朝歌读书写字,见朝歌犯难,樊稚便笑了,停下磨墨的动作,向朝歌眨了眨眼睛,难得露出了些狡黠来:“朝歌妹妹且放心去吧,剩下的稚儿帮你写,只是这欠下的字,回府后妹妹得补上。这样,咱们就不算欺瞒姑母了。”
朝歌一听,小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拉着樊稚的手,眼睛如月牙般弯了起来:“稚姐姐真好,歌儿喜欢稚姐姐。”
二哥向来喜欢逗弄朝歌,怀之哥哥虽疼爱她,但有时也是严格得很,绝不可能帮她打马虎眼,朝歌这才体会到,姊妹不同于兄长,有稚姐姐这般陪她保守小秘密,竟是贴心得很。
樊稚任朝歌拉着她的手,嘴角含笑,眼神也是温温柔柔,直到樊稚目送着朝歌同贵妈妈出去了,方才眼神微闪,似有心事般坐了下来,袖下的手不自觉地抬起,捂在了自己心口,只听得胸腔里扑通,扑通,跳得快了,藏了一天的心事,终于慢慢地似要随着那心脏跳出喉咙口。
抬手时,樊稚袖中似有块帛布落了下来,樊稚心中一惊,忙将那帛布拾起,塞回了自己的袖子。
那帛布,是今日一早陛下身边的大监明下月遣人送来的口信,上书太液池三字。那太液池乃陛下在这别宫中沐浴歇息之处,今日陛下率百官亲耕狩猎后回别宫,定是要在那太液池逗留,明下月的橄榄枝突然伸向了她,又留下这般意味深长的指示,究竟是什么意思……
樊稚心中扑通扑通直跳,她今日寻了借口留在了别宫之中,便是收到了明下月的口信和帛布的缘故,那明下月是北周帝卫衍身边最受宠的宦官,在朝堂之上也有臣子因忌惮明下月的权势,百般巴结,因而这明下月一届宦官,能有今日之地位,定是因为他伺候陛下最久,最摸得轻陛下的脾性和意思。
樊稚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神情怔忡,她自信以自己的姿容,在贵族女子中相比,定也是不逊色,而那明下月伸出的橄榄枝,犹如在她面前摆了一道巨大的火沟,又犹如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令她摇摆不定。她在邺康处处小心谨慎,在云府篱下亦是处处讨好卖乖,为的便是他日扬眉吐气的一日,而北周帝卫衍,对她而言如同从天砸下的好机会,令她一步登天,令岭南樊府再不敢小觑于她,她也不必在人篱下战战兢兢讨好卖乖。
可那北周帝卫衍,性情暴虐,她也从未得机会目睹圣颜……可明下月乃陛下的心腹,也断然不会无缘无故便给了自己这样讳莫如深的提点……
……
贵妈妈领着朝歌去了安置墨耽之处,而其他奴隶虽暂且仍在牢笼之中,但今日上午朝歌和贵妈妈等人走了那一趟,那里的看守自然再也不敢怠慢那些孩子,能够遇到朝歌这般心善的贵人,也是这些墨家孩子的运数。
朝歌来的时候,墨耽尚在昏迷之中,朝歌看着榻上之人,竟险些认不出他来。只见那榻上的少年面色苍白,许是久不见太阳,又重伤在身,那苍白失去了血色,竟是白得可怕,他身上的血和泥已经清洗干净,伤口也被处理过,那身上裹伤的包扎布上,仍可见还有血水渗透,少年的面色是前所未有的疲倦,疲倦得连皱眉头的力气也无,他生得很清俊,清俊得让人几乎难以将他与那凶戾狼狈地奴隶联想至一块,唯独那左脸上从眼角直往下划出的那道尚未愈合的狼爪伤,显得格外的触目惊心……
☆、039 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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